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正文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2021-06-03 丽水市 收藏
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丽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8〕48号),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政府,是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战略的关键抓手,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以新技术新手段,全面践行“两山”理念,推进浙江省大花园核心区建设,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市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成功打造“全域一证通办”“一窗受理”等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在审批服务领域率先破题并走在全省前列。但我市政府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平台建设、推进机制、设施投入等方面仍存短板,对政府的科学决策、高效监管、精准治理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对助力“两山”转化,推进大花园核心区建设的信息化优势尚未充分展现,亟需全面统筹、深入谋划、创新方式,系统性、全方位、高标准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两山”发展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总牵引,聚焦“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建设目标,以一体化数据平台为关键支撑,以构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两大模型为基本方法,全面推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数字化转型,打造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的数字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市的数字政府体系。政务服务、执法监管、基层治理信息孤岛100%全打通;100%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市级部门专网实现100%全整合;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可办,非涉密事项实现全流程“一网通办”,网上办结率超过50%;80%以上事项实现掌上办,“掌上办事之市”基本建成;浙政钉、政府办公系统和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平台实现应用融合,“掌上办公之市”基本建成;数据资源和应用支撑体系初步建成,公共数据实现依法依规共享和有序开放;大数据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政务办公等领域的分析应用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2年底,数字技术和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掌上办公”和“掌上办事”在政府核心业务、便民公共服务领域全覆盖,建成满足浙江省大花园核心区建设要求的“花园云”智慧体系,实现“全领域物联感知、全要素数据共享、全过程业务协同、全方位科学决策”的目标,满足政府治理数字化和群众办事便捷化需求,有力引领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协同发展;数据决策、科学治理、风险防控、执行效能等能力显著提升,初步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谋划,融合共享。省市贯通,部门协同,以大平台、大系统、大应用、大数据牵动部门联动、资源融合、数据联通,市县统筹谋划政府数字化项目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和数据资源统建共享。 

  2.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政府治理“痛点”和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为主攻方向,促进信息技术与政府履职的深度融合,加快公共数据归集共享,提升行政效能,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高效协同,整体推进。强化整体政府思维,优化政府业务流程,打破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业务壁垒,打通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孤岛,实现政府主导、协同治理、高效推进的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格局。 

  4.彰显特色,创新驱动。围绕“美丽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重点实施一批基础条件成熟、实际成效明显且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示范性应用项目,并以理念创新、流程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驱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花园云”平台,着力打造“丽水样板”。 

  5.保障安全,有序运行。贯彻落实公共数据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坚持网络安全与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保障关键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安全。 

  三、总体框架 

  贯彻落实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四横三纵”总体框架和“123466”基本思路,构建丽水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四横三纵”总体框架。“四横”分别是省市共建共享的基础设施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应用支撑体系,全面覆盖政府职能的数字化业务应用体系;“三纵”分别是政策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保障体系。 

  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我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实行市级平台支撑、市县两级应用开发和运行保障,并与省级、国家平台全面对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单位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新建系统统一部署到政务云,已有系统逐步向政务云迁移。鼓励在统一基础平台、统一开发标准、统一应用框架下,探索建设本地特色业务应用,形成成功案例后在全市复制推广。 

  (一)基础设施体系。依据省市两级节点部署原则,统筹建设全市电子政务一朵云,完善政务网、视联网等基础网络建设,推进全市部门自建专网100%整合,建设全市一体化运维支撑平台,为各类业务应用提供统一、安全、稳定、高效、按需使用的基础设施资源。 

  (二)数据资源体系。充分利用省级公共数据资源,加强市级数据资源一体化管理,建立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数据开放平台、数据分析应用平台等设施,以及按需设置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业务专题库等数据资源,加强数据资源采集、存储、共享、开放,为各部门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三)应用支撑体系。主动对接省级可信身份认证、公共信用等通用组件,统筹规划一体化应用支撑体系,开发公共业务组件,为各地各部门开发业务应用提供公共支撑。 

  (四)数字化应用体系。由省市主管部门根据业务特点确定建设模式,在省市统一基础设施和应用支撑体系下,各部门全面梳理核心业务,构建全业务覆盖、全流程贯通、全数据共享的大系统、大平台、大应用,逐步实现政府履职数字化应用。 

  (五)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和评估体系,规范项目统一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开展与政府数字化转型不相适应的规范性行政文件清理工作。完善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机制。 

  (六)标准规范体系。在省统一基础标准规范指导下,制定符合丽水市实际的数据技术、业务应用、管理服务、安全保障等标准体系,争取部分标准成为省级或国家级标准,同时加强标准规范的推广实施。 

  (七)组织保障体系。成立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强化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制定数字人才培养计划,加大数字技能培养与考核,增强市级各单位信息技术人才储备。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经济调节数字化应用。 

  1.建设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依托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系统,做好市级部门和各县经济运行信息整合共享,增设“两区一试点”(大花园核心区、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等数字化分析模块,全面开展大花园(创新区)建设进度的预警和分析,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加快实现。建好全市规划管理数字化平台,将各类规划纳入统一管理,全面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加快数字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建设财税大数据平台,为财政决策、收支预测、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提供有效支撑。建设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减少企业申报材料,实现企业申报“最多跑一次”。建设全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借助信息技术推动财政票据管理创新,实现财政票据全流程无纸化电子控制和信息共享。深化政采云平台建设,建立集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于一体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交易和管理电子化、一体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建设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业经济预测系统(亩产论英雄),收集、分析、预警监测、展示工业企业数据,加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研判的系统性、即时性、精准性和科学性。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和市场主体行为进行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建设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平台服务供给,推进银企合作等服务。建设科技创新信息化服务平台,在省“科技大脑”平台上开展以数据驱动的科技业务转型,实现科技决策科学化、科技管理智能化、科技服务精准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科技局) 

  4.建设智慧“三农”云平台。开展涉农数据资源采集、整合集成工作,构建智慧三农时空数据库,打造三农工作一张图,建设智慧三农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强化对三农工作的统筹管理、业务协同,全面推进数字田园、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数字化、乡村综合治理数字化、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等工作,实现“三农”管理与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和智慧化,更好服务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加快国土(自然资源)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全市国土、测绘、住建、水利、农业等部门空间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强化空间数据功能服务;统筹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及基础数据,整合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实现空间基础数据归集与共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工作“底图”“底线”和“底板”,实现国土空间规划数字化管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等应用服务,为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奠定信息基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建设审计监督大数据平台。构建以公共财政运行安全和绩效审计为重点的电子审计体系,形成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精确定位的数字化审计方式。(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7.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平台建设。顺应国家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要求,深化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工程建设相关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和中介技术服务网上电子监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二)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应用。 

  1.建设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执法监管数据整合共享,实现一家发现、抄告相关、协同监管;推进市智慧监管系统与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整合和迭代升级,加大智慧监管系统应用推广面。推进省智慧餐饮信息系统应用,确保全市所有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在线监管。建设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为实施网络交易大数据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实现“以网管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建设食品药品重要产品溯源监管平台。建立生态农产品、食品及特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物品以市场准入、质量检测、跟踪预警为核心的数字化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建设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平台。整合共享、关联分析市级各部门涉企金融风险数据资源,建立各类金融风险监测模型和部门会商协同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分析研判、预警处置各类金融风险。(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4.建设公共信用应用平台。依托全省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升级信用应用支撑系统,完成公共信用应用协同改造。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要求,对平台进行功能性开发,探索“互联网+民生+信用”特色应用,研究“信易+”应用场景,推出“生态信用”等特色应用,拓展信用监管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 

  1.加快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根据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统一部署,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八统一”工作要求,以“领跑者”标准,持续推进事项颗粒度细化和标准化工作,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实现办事指南标准化;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全面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证通办、跨部门联办、跨地区通办,全面提升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浙里办”移动客户端、各地服务大厅窗口端的办事用户体验,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跑零次是常态”;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按照受办分离的原则,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接入“一窗受理”,深化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社保、户籍、车辆和驾驶人、出入境等领域网上便民服务,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感;推行一批政务服务“一件事”在线联办,推进一批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通办,实现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快迭代升级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实现平台应用全市全覆盖。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应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应用相关部门) 

  2.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运用。以办事指南咨询为重点,构建政务知识库,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政务咨询回复的准确性和智能化水平;加快“12345”平台与“基层治理四平台”等系统全面对接,实现相关办件和事项全链条流转。(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3.建设数字健康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优化全市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互通共享效果,实现市医学影像、检验、心电、病理共享中心全覆盖,全面实现影像检验结果电子化流转、互认和共享使用;推进门诊智慧结算“一次都不跑”全覆盖;推进区域化互联网医院建设,重点打造中医互联网医院,着力开展慢病、康复等互联网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4.深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教育资源建设,实现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规模化应用,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互联互通体系。推进教育大数据示范应用,实现教育评价科学化、教育治理现代化和教育服务数字化。建设数字教育管理模块,实现教育管理智能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建设数字人社综合服务保障平台。加快业务流程再造,推进“互联网+人社”应用体系建设,实现人社治理、公共服务、政务运行、行政执法、电子监察、宏观决策数字化;推进数字人才建设,构建面向人才和用人单位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人才信息充分共享、服务全域覆盖的人才工作信息化平台。(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6.建设智慧医保服务平台。推进医保移动支付、诊间结算和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全覆盖;连通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等公共服务平台,所有医保经办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面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加强医保医师管理和智能审核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推进慢性病药品处方外配和第三方配送、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等智慧医保服务保障平台建设,推进医保经办数字化、医保管理精细化、医保决策科学化、医保服务便民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7.建设电子市民卡综合应用平台。以居民身份证、社保卡为实体介质,融合电子社保卡和电子健康卡,拓展电子市民卡在身份识别、信用服务、电子支付、政务服务、全域旅游、健康医疗、公共交通等方面的应用,实现“一码通城”。(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大数据局) 

  8.建设交通出行惠民服务平台。依托省统一平台,整合并推进交通运输数据开放共享,为群众高效、便捷、安全出行提供支撑;配合推进城市交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公众出行、缓解城市拥堵。(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深化文化旅游惠民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省全域旅游信息服务系统,提升丽水旅游产业运行监测服务平台,打造一体化文化和旅游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对治安、交通、环保、气象、客流等涉旅数据的采集、处理,增强对旅游经济运行的感知、分析和预测能力,服务政府决策、市场监管、企业营销和游客出行;提升优化“一机游丽水”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努力打造文化旅游服务线上“总入口”,提供信息查询、行程规划、智能体验等多样化服务,满足市民和游客的多元化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10.深化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运用。着眼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梳理各相关部门救助职能,通过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救助数据即时归集,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确保救助对象更早发现、救助工作更快开展、救助行动更为精准,科学动态的调整救助措施和救助程度,避免救助不足和重复救助现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改造升级12348法律服务平台以及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推进与相关部门数据的互联共享,密切关注用户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四)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应用。 

  1.建设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城市大脑)。建立“指挥中心-现场指挥-应急单兵”的协同作战体系,推动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信息收集和共享,实现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重大基础设施、多灾种耦合等风险的全面监测预判预警,统一发布灾情。建设完善生产安全、地质灾害、台风防汛、森林火灾、消防火灾、地震滑坡等不同灾情的专业指挥救援系统,以及面向大应急的综合指挥救援系统;建设智慧消防系统,提升消防监控和应战实力。通过对物联网感知的提升和大数据挖掘的不断深化,强化联动指挥与智能调度机制,逐步拓展至民生服务、舆情监测、效能考核等城市运行涉及的各个时空维度和政务智能全覆盖,打造灵活智能、全息高效的“城市大脑”。(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 

  2.建设智慧交通管理平台。以交警和公安海量视频为基础,结合城市大数据中心形成交通大数据,打造成一张道路全感知神经网,构建从数据产生、分析、闭环决策的完整系统,实现实时路况研判、拥堵预警、交通突发事件快速发现、诱导发布、信号灯自动控制及配时优化、交通仿真、重点车辆管控、警员调度、公交先行等多项智能交通应用功能,畅通城市交通主动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建设城市管理数据库,汇聚智能化感知设备获取的数据和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对市政设施、地下管网、环卫、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古村落、历史文化名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城镇农村危旧房等数据资源持续建档和分类入库,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行政综合执法应用平台。拓展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应用,提升对城市路面、市容的实时监控和处置违法行为的能力;建设智慧停车系统,汇聚停车位数据,为市民提供车位信息服务和智能化的停车缴费服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4.建设智慧综治大数据平台。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打通省市县各级部门条线信息系统和各县(市、区)基层平台,实现基层治理信息数据一网统揽;建立全科网格管理信息子系统,优化完善各县(市、区)和市级基层平台,推进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分析研判等深度应用。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按照全省总体框架,依托视联网技术,推进省市县三级视频共享平台建设,实现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全联网,提升视频信息智能化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 

  5.推进云上公安智能管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人员智能管控,提升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精准化预警管控水平。加强重点车辆智能管控,为防范打击各类犯罪和动态管控重点人员提供数据支撑。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物品智能管控,及时发展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用好省涉毒防范信息系统,通过数据的融合计算,预警涉毒行为、异常行为和热点区域,提升涉毒违法犯罪预测预警预防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6.建设欠薪联合预警系统。整合相关部门数据,及基层综治网络、110警情、信访、舆情监测等平台上的预警信息,通过综合比对分析,分类分级监控各类用人单位、工程项目的工资发放等异常情况。(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五)推进环境保护数字化应用。 

  1.建设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智能监管平台。建立生态环境主题库,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数据清单,建立污染源“一源一档”数字化档案库。构建全市生态环境全要素态势感知“一张网”,对全市水、气、土、辐射、生态环境状况等环境全要素进行实时态势感知。建成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协同“一张图”,通过数据分析,强化生态保护追根溯源、污染推演、变化复盘、预警预测等功能。建立生态环境治理应用服务中心,输出环境数字化产品,提升政府环境监管能力、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公众环境素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建设全市自然生态资源智能监管“一本账”平台。建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使用的自然生态资源智能监管系统,实现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空间的协同保护,以及对土地、矿产、水、林木等资源要素的综合管理,实现保护红线动态监管、自然保护区信息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信息化管理应用,实现全市范围全要素动态监测、监管和定期评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加快数字水利平台建设。整合现有水利基础数据、监测数据和监控视频,推进水利业务数字化和水利工程智能化管理;强化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理,开展江河水位流量全监测,实现监测感知化、平台集约化、服务个性化,为全市水利提供信息化支撑的安全运行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六)推进政府运行数字化应用。 

  1.加快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平台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的协同平台,实行统一门户、统一用户和事项的标准化管理,实现部门之间充分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政钉、办公平台等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对部门、事项、环节的全覆盖;建设统一的监管平台,实现事项办理过程全留痕,业务环节全流程实时监控,推动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和“办得快”“办得好”转变,打造机关效能最强市。(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2.深化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升级改造现有协同办公平台,建立一个跨部门、多类型数据融合互通、分类展现、智能分析的综合办公平台,实现各领域政务数据的全景精细化呈现,提升政府日常办公效率和用户体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3.加快“浙政钉”移动办公平台建设。基于“浙政钉”集约化打造各部门业务微应用,推进各部门各区域共性应用,实现政府跨地域、跨层级可沟通、扁平化管理、协同办公。(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4.建设和完善“1+10+N”档案协同管理系统。完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档案采集接收系统建设,实现各级各部门各业务系统的对接与在线归档;完善“数字档案馆”系统,建成电子档案永久保存和利用基地;完善公共服务网档案利用平台,最大限度开放档案共享利用;建设市民电子档案库,提供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市档案馆) 

  (七)推进公共支撑平台一体化建设。 

  1.建设集约整合的基础设施体系。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安全可控”和省标准规范要求,统筹建设全市政务“一朵云”,推进异构云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加快政务信息系统向政务云迁移,逐步建立“两地三中心”的容灾备份系统。加快电子政务外网改造升级,推进部门自建专网整合并分类迁移至政务外网或政务内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2.建设共建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市数据中心建设,完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健全全市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因需归集、应归尽归,做好与数字化转型项目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数据的归集,加快生态环境、全域旅游、城市指挥、电子档案、电子证照等专题库建设,实现对数据资源的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责任制,加快推动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3.建设通用可靠的应用支撑体系。依托全省统一的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建设覆盖公民、法人、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市用户管理平台。接入、整合多种认证方式和认证源,推动部门业务系统用户整合并接入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基于“浙里办”存放可信的网络身份证,推广刷脸认证、扫码认证,为各类线下线上服务场景提供身份核验服务,实现“一处认证、全网通办”。探索利用数字证书、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实现用户身份认证、人证核验等服务。统筹建设全市“一窗受理”平台、移动应用开发平台、电子签章(签名)系统、公共信用、公共支付、电子票据、地理信息服务、大数据算法、区块链等通用组件,为各部门提供应用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4.建设网络安全协同指挥系统。按照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要求,构建网络安全协调指挥体系,纵向实现与省平台的业务贯通,横向实现与涉网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业务联动,打造全市一体化的政府数字化转型安全屏障。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对重要数据资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云安全运行维护规范,提升政务云平台安全运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 

      五、实施保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lishuishi/2021/0603/24695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