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嘉定区经委、科委、财政局关于发布实施
《上海市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嘉定新一轮产业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规范和加强我区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根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技法〔2017〕285号),结合嘉定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市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17年9月7日
上海市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嘉定新一轮产业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规范和加强我区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根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技法〔2017〕285号),结合嘉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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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从事企业内部的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工艺开发和有关服务的研发与创新机构,其形式是设在企业内部的技术开发和研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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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嘉定区财政局、嘉定区科委共同负责本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嘉定区经济委员会是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考核和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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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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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良好,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突出的贡献。
(二)领导层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实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
(六)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年度起前两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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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要求)
申请企业应达到以下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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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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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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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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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不低于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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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6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且上一年度必须有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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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申请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应当递交如下材料:
(一)上海市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
(二)上海市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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