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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的通知

2021-05-31 嘉定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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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嘉府规〔2021〕4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定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嘉定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嘉定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合理、有效地使用政府投资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内,以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使用区级建设财力(包括国家、市级补贴资金)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项目(法人)单位

按照“谁运营维护、谁承担投资建设职责”的原则分别确定区镇项目(法人)单位。

第四条  管理原则

(一)统筹平衡

政府投资的总规模应与政府可用财力相匹配,遵循量力而行、统筹平衡、确保重点的原则。

(二)科学决策

政府投资项目注重通过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决策程序,部门合理分工、各司其职、联合会审、分级决策,特殊项目可组织论证、听证后再行决策。

(三)投资规范

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投资控制总体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监理等制度。

(四)注重实效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应当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同时要着眼于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统筹储备库、预备库和年度计划管理。

(五)监督考核

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由相关部门监督考核管理。政府投资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单位职责

(一)行业主管部门

1.负责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工作重点对本系统内项目编制储备方案,申报项目储备;

2.组织编制本行业内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预备库和年度计划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预算规划工作方案;

3.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绩效体系研究,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法人)单位和代建单位

1.负责按照建设工程领域管理规范,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2.负责投资建设管理,包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控制和管理;

3.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实施项目移交接管;

4.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有关信息。

(三)区发改委

1.组织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预备库和年度投资计划;

2.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和预备库动态管理;

3.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概算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等评估工作,重大或特殊项目视情开展前期论证评估。

(四)区财政局

1.对政府投资项目储备、预备和计划项目统筹预算安排;

2.对公开招投标限额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委派投资监理。

(五)区建管委

1.负责管理领域内项目审批、监管;

2.负责重大项目总体协调和推进。

(六)区规划资源局

负责项目的规划、土地等资源的要素保障。

(七)区生态环境局

负责项目的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

(八)区征收中心

1.负责征收计划安排和推进实施;

2.审核前期资金拨付使用。

(九)区审计局

区审计局依法对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和审计业务管理。

第二章  政府投资项目储备与计划管理

第六条  项目储备库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区发改委负责项目储备库的动态管理,每年年中组织下一年度的储备项目申报。

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围绕重大项目及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编制储备方案,申报项目储备。重大项目申报前履行相应的决策机制,做好相关概念方案编制工作。

第七条  项目预备库

储备库内项目纳入行业主管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可以列入项目预备库。拟列入预备库项目一般应当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

区发改委、财政局组织区建管委、规划资源局等部门及相关街镇,论证和预审拟列入预备库项目实施可行性、投资合理性、节点科学性;重大项目可邀请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估论证。

区发改委将通过部门会审的项目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纳入预备库。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项目纳入预备库是开展深化可行性研究和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必要条件。

第八条  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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