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节点单位:
为加强我市肉菜流通追溯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节点的有效运行,发挥追溯系统对肉菜流通安全的保障作用,根据商务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评价办法》(试行)和宁波贸易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肉菜追溯体系运行管理工作评价办法的通知》(甬贸局蔬〔2014〕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考核为抓手,通过量化评价的方式,对我市所有追溯节点日常管理工作和系统运行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制订《奉化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管理工作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日常运行管理。
奉化市商务局
2015年3月26日
奉化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管理工作评价办法
(试行)
一、评价对象
根据宁波市贸易局评价要求,对已经建成并开始试运行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节点进行评价。
二、时间周期
实行跨年度评价制度,每年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2015年评价期从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管理工作评价含节点日常管理工作评价和追溯节点运行使用综合评价两部分。
(一)所有追溯节点的基础管理考核:对列入考核范围的追溯节点专职管理人员配备、节点设备管理、台帐资料、制度建设等内容进行考核。
(二)菜市场节点运行综合评价:包括肉菜进场率、追溯链条合成率、电子秤使用规范率进行考核。(以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考核排行榜为依据)
(三)肉菜批发市场运行综合评价:包括肉菜进场登记率、肉菜交易率、肉菜进场交易规范进行考核。(以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考核排行榜为依据)
(四)其他业态追溯节点的管理考核:对屠宰场、超市、菜篮子基地的流通节点进行追溯系统使用率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各流通节点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二)按照不同追溯系统业态制定不同的考核细则(详见附件),分别对各个业态的追溯系统运行进行考核,评定奖励等级。
(三)流通追溯节点考核按现场考核(基础管理考核)和技术考核(管理平台软件自动考核)两种方式结合进行,采用量化计分和分级奖励的考核方法,考核总分为100分。现场考核为追溯节点的基础管理和资产考核,技术考核由管理平台软件按照各节点每日上报至管理平台的数据进行计算,最终得分取日均排名综合评定,进行分级奖励。
五、考核等级评定及通报
(一)菜市场(肉菜批发市场)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按照考核总分进行评定。
优 秀: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
良 好:总分70-85分(含70分);
合 格:总分60-70分(含60分);
不合格:总分60分以下。
(二)屠宰场、超市、菜篮子基地节点的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按照考核总分进行评定。
优 秀: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
合 格:总分60-84分(含60分);
不合格:总分60分以下。
六、考核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菜市场(肉菜批发市场)节点考核等级及奖励标准:
优 秀:2万元
良 好:1万元
合 格: 0.6万元
不合格:不予奖励
(二)菜场规模系数(按现有溯源秤备案总数计算)
10台以下: 1.0
10-30台(含):1.1
31-50台(含):1.2
50台以上: 1.3
(三)其他业态(屠宰场、超市、菜篮子基地)考核补贴标准:
优 秀:3000元;
合 格:2000元。
不合格:不予奖励
七、奖励资金支付方式
菜市场奖励资金按节点考核等级对应的奖励额度*菜场规模系数计算。所有业态节点考核奖励资金在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专项管理资金中列支,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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