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影视拍摄外景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东阳市影视拍摄外景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影视拍摄外景地(以下简称外景地)管理,确保拍摄安全,大力营造统筹有力、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的影视拍摄环境,扎实推进影视文化产业全域化发展和"影视名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外景地是指本市区域内利用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古建筑、荒山、林地、山塘水库(非饮用水源保护区域)以及居民小区、办公楼、公寓楼、城市景观带、休闲广场、文化礼堂、农家乐等可供剧组影视拍摄所需的各类场景地。
第三条 本办法旨在充分利用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合作共赢、合法合规"为原则,挖掘整合我市山水、人文资源,强化影视拍摄功能,丰富影视基地形态,规范服务秩序,提升服务水平,特别是拓展现代戏拍摄服务能力,建立全市统一的影视拍摄管理服务机制,将我市打造成为集"影视拍摄中心、影视产业中心、影视文化中心"三位一体的大片场。
第四条 鼓励在城市规划设计、街区(小区)建筑形态设计及新农村建设、文化礼堂建设、城中村改造中,规划布局、功能设计凸显影视元素,兼顾影视拍摄需要,打造形态各异、特色鲜明的"风情街区",特别是打造"欧美小区"、"苏格兰小镇"、"徽派古村落"等,与横店影视城现有拍摄基地形成有益补充。鼓励厂区车间、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医院、学校、咖啡屋、茶楼等申请加盟为影视拍摄点,充分利用营业生产淡季、打烊时间段为剧组提供外景服务。
第五条 鼓励市机关相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基层站所及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等,在确保正常工作及安全生产前提下,利用其办公楼、营业场所等,为剧组拍摄提供便利。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六条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府办(法制办)、宣传、农办、经信、教育、公安、财政、国土、建设、规划、水务、农业、林业、行政执法、商务、文化、卫生、环保、安监、旅游、横店影视管委会、横店影视城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东阳市影视拍摄外景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全市影视外景地拍摄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外景地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管委会,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建立由宣传委员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文化站长为协拍责任人的影视外景地管理服务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影视外景地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制订外景地管理服务制度,监督剧组安全拍摄、有序拍摄。
第三章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