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日
东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资源和力量,确保我市应急处置系统快速启动和高效运转,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东阳市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联动处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联动处置,是指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信息后,通过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行动,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使危险状态得到有效控制的活动。
第四条 东阳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联动日常处置管理工作,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负责具体处置工作。在发生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市委、市政府根据事件性质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领导工作。
第五条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的原则:统一指挥、密切协作;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第二章 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
第六条 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
(一)突发性自然灾害。包括洪水、干旱、台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大面积动植物疫情等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
(二)突发性重大事故。包括各类重大火灾事故;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建筑物倒塌,特种设备爆炸,桥梁、道路塌陷及水、电、气、热、通讯等公共设施重大事故;具有较强辐射性、污染性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人员伤亡事故。
(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鼠疫、霍乱、肺炭疽、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疫情;大面积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突发卫生公共事件。
(四)突发性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市场异常波动、银行挤兑、金融风波等经济事件;严重暴力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及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需要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可控性、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或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统一调度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或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多人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起动市专项应急预案,统一调度有关联动部门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章 应急联动的组织机构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