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执发〔2009〕3号文件精神,我市列入全省第四次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县市之一。为扎实做好违法用地整改工作,顺利通过省卫片执法检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各镇乡、街道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前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进一步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整改力度,强化整改措施,减少违法用地,扩大合法新增建设用地,确保我市卫片执法检查问责比例控制在15%以下。
二、督查内容
1.各镇乡、街道新增违法用地制止和组织拆除情况;
2.各镇乡、街道土地违法行为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复垦复绿等情况;
3.各镇乡、街道已供地项目督促开工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三、督查方式
采取督查重点镇乡、街道和随机抽查其他镇乡、街道的形式进行督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整改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等方式进行督查。
四、督查人员和时间安排
督查组由市府办牵头、抽调纪检监察、国土局、规划局、农业局相关人员组成。督查分二个组,六月底前组织督查二次,六月份后每月督查一次直至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结束。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土地违法行为整改的督查工作,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同时,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切实加强整改工作领导。要将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和督促新增合法建设用地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层层分解责任,对整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本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前期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应按本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协作,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复耕复绿的要复耕复绿,千方百计缩小违法用地,新增合法建设用地,务求将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到位。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