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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编制2010年市级和镇乡级财政预算的通知

2021-06-06 东阳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级有关预算单位:
  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好2010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186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预算管理的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市级部门预算和镇乡财政预算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各级政府部门都采取了多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经济运行出现了积极的变化。但是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依然存在,受经济下行等影响,预计2010年财政收支矛盾将非常突出。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必须认清形势,尽最大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科学合理编制2010年预算。 
  201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十二届党代会和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和"保稳促调"方针,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有所积累、四要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的理财原则和"实、稳、优"的工作要求,预算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与镇乡(街道)和部门(单位)履行职能相协调,与我市财力相适应;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编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好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会议等经费。同时,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科学、规范、透明、公平、有效"之目标,提高预算资金分配、支付和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2010年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要结合国家各项收费政策,实事求是地预测2010年的各项收入,编制好预算收入计划;同时,要倡导厉行节约,节俭办事,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充分考虑财力的可能,实事求是编制好支出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的可行性,确保收支平衡。
  (二)坚持"结构优化"原则。收入预算要按照我市经济结构的实际状况和地方财力最大化的要求,本着积极、可行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编制中要按照"存量优结构、增量调方向"的原则,整合财政资源,调整支出结构,使增量财力重点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基础管理"原则。在预算编制中,具体预算项目的设置要结合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要求,在遵循统一分类的同时,进行细化编制,并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项目申报材料和测算依据,为施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加强预算监管奠定基础。
  (四)"硬化预算约束"原则。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年中原则上不再追加。
  三、2010年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
  2010年预算编制要在加强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注重完善预算决算机制,注重改进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注重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注重预算管理的精细化和提升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水平,注重控制行政成本和防止铺张浪费。2010年预算编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支持节约型政府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六项要求的通知精神,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制止奢侈浪费。继续控制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用、会议经费等相关经费支出规模,压缩一般公用经费支出,从严从紧编制相关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继续深化综合部门预算改革,做好政府性债务计划编制工作,促进部门预算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
  在市本级198个部门和单位综合预算的基础上,把市属高中和16个国土所纳入市财政综合预算体系,编制全口径财政收支预算。
  人员经费预算要按照新的工资构成、统一的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口径编制,公用经费预算要严格按照预算定额标准编制,要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人员、编制等基础数据,进一步科学调整定额分类,规范和完善现行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同时要加强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公用经费用于机构的日常运转。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精神,遵循"科学立项、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原则,对"一上"预算上报的新增项目要严格控制把关,一般情况不得突破上年水平,确保重点支出;要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要按照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做好预算项目细化工作;要抓好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管理,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要努力优化项目支出结构,减少固化支出,推进项目支出滚动管理。
  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各镇乡(街道)、市级各部门(单位)须按东阳市债务管理和预算管理的要求和规定,报送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
  (三)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前几年各单位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够重视,绩效评价工作相对滞后的状况,2010年要重点加强财政性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各单位要在编报预算时同步上报项目绩效评价计划,并把绩效评价工作扎实开展起来;同时要积极研究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与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结合起来,推进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公共产品的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加强专项资金整合,同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加大结余资金预算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专项资金整合,一要严格控制新增专项资金,除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不得新开口子;二要根据文件精神做好取消、归并、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工作。
  各部门要通过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努力减少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同时要按照上级有关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的要求,加强对结余资金的统计、分析和核查。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力度,在编制2010年预算时,有专项结余的单位,安排延续项目要先消化专项结余,结合专项结余情况提出经费需求;新增项目支出,要优先动用净结余资金安排。
  (五)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于《东阳市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公布的各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以及2010年项目支出预算中1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项目,和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仅指采购目录中指定项目),要按采购目录如实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未在预算中按以上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予支付资金。在限额以下的非集中采购项目,由各预算单位按批复后的政府采购预算自行组织采购。预算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编制采购预算。新增资产应当在编报说明中详细说明。
  (六)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市已出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各部门(单位)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细化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和资产处置等环节的管理,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标准体系,研究建立从资产配置、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对资产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存量资产的管理,促进存量资产与增量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继续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活动和有偿使用活动及其收入的管理,综合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有偿使用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及财政国库收缴的有关规定,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七)全面推进镇乡财政预算编制的信息化工程,努力提高镇乡财政预算编制水平
  各镇乡(街道)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人大对财政预算监督的要求,规范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批程序,在2009年度运用省财政厅开发的"预算编制系统"进行信息化编制镇乡(街道)财政预算的基础上,2010年要推行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工作。对本镇乡(街道)的各项收支项目进行科学细致的分析测算,同时要将消化政府性债务工作列入镇乡(街道)的年度预算,有计划地安排资金消化债务。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镇乡(街道)实际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努力做到数据可靠正确,合理规范,实事求是,并确保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预算外资金分别平衡,严禁赤字预算。
  四、2010年预算编制的工作要求
  (一)各镇乡(街道)和市级预算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和确定2010年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扎实做好本镇乡(街道)、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10年预算编制各阶段的工作。
  (二)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设置的预算编制系统和规范的编制方法、口径,分别编制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细致调研、合理预测、统筹安排,预算的各项基础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201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纳入综合预算的市级各预算单位,包括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及其全部收支。
  (四)2010年预算编制方法: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根据预算编制原则,采用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的方法编制。
  (五)预算编制过程中,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的提出,要进行充分论证,要切实体现科学发展观精神,充分考虑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从紧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各部门在"一上"预算时,除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重大支出以及教育、农业等重点支出外,其他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按照零增长控制。
  (六)各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绩效评价工作,2010年各部门在"一上"预算时应将项目评价计划表上报财政部门,每个部门项目单位自评项目至少2个,主管部门评价项目至少1个,计划评价的项目从财政安排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中选取;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绩效评价项目随"一下"预算控制数下达各部门;各部门应将财政安排资金在50万元以上项目的绩效预期目标申报表等有关说明材料随"二上"预算一并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后,绩效预期目标有调整的,各部门应将调整说明报财政部门备案。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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