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浙公网传〔2009〕66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进行学习,教育公务用车驾驶员、驾驶私家车的干部职工珍爱生命,珍爱家庭,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做到依法行车、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工作,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五条常态严管措施的通知
浙公网传〔2009〕6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