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东阳市 > 正文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两江水质治理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2021-06-06 东阳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立市"战略,力争完成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创建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两江水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12〕62号)精神,确保2年内实现消除两江劣V类水的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两江水质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2013年工作目标:到2013年底,全流域各断面水质总体达到Ⅳ类功能要求,其中Ⅲ类功能符合率>6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南江方塘出境断面氨氮年均值控制在1.2毫克/升以内,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控制在6毫克/升以内,总磷年均值控制在0.2毫克/升以内;东阳江义东桥出境断面氨氮年均值控制在2.0毫克/升以内,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控制在6毫克/升以内,总磷年均值控制在0.2毫克/升以内。
  (二)2014年工作目标:到2014年底,全流域各断面水质总体达到Ⅳ类功能要求,其中Ⅲ类功能符合率>75%,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合格,消灭劣V类水。南江方塘出境断面氨氮年均值控制在1.0毫克/升以内,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控制在6毫克/升以内,总磷年均值控制在0.2毫克/升以内;东阳江义东桥出境断面氨氮年均值控制在1.5毫克/升以内,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控制在6毫克/升以内,总磷年均值控制在0.2毫克/升以内。
  (三)2015年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消灭劣Ⅴ类水,全流域各断面水质总体达到Ⅲ类功能要求,其中Ⅲ类功能符合率>8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南江方塘出境断面氨氮年均值控制在1.0毫克/升以内,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控制在6毫克/升以内,总磷年均值控制在0.2毫克/升以内;东阳江义东桥出境断面氨氮年均值控制在1.2毫克/升以内,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控制在6毫克/升以内,总磷年均值控制在0.2毫克/升以内。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功效
  1.城区截污工程
  (1)2013年完成老城区4.5公里污水管网建设,重点完成兴平西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雅溪截污工程和东溪后段截污工程;2014年完成卢三小溪截污工程;2015年基本完成老城区截污纳管工程,确保所收集污水全部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2013年白云完成14.6公里污水管网建设,确保白云1号、2号污水提升泵站正常运行,完成巧溪截污工程,确保0.5万吨/日生活污水进入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014年完成昆溪截污工程,确保0.8万吨/日生活污水进入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015年确保1.2万吨/日生活污水进入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3)2013年城北工业新区完成10公里污水管网建设,2014年完成8公里污水管网建设,2015年完成8公里污水管网建设。2013年江北完成7.76公里污水管网建设,重点完成广福西路污水管网疏通,并将东阳中学、外国语中学及广厦学院等污水汇入污水管网,确保0.8万吨/日江北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014年确保1万吨/日江北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015年确保1.2万吨/日江北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4)对老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镇道路以及住宅小区,应同步建设相应的接纳、输送城镇污水的管网等设施,并同步投入使用,做到雨污分流。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用水大户等污水收集纳管工作。
  牵头领导:郭慧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吴宁街道办事处
  (5)对城北工业新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镇道路以及住宅小区,应同步建设相应的接纳、输送城镇污水的管网等设施,并同步投入使用,做到雨污分流。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用水大户等污水收集纳管工作。
  牵头领导:郭慧强
  责任单位:城北工业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6)对白云街道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镇道路以及住宅小区,应同步建设相应的接纳、输送城镇污水的管网等设施,并同步投入使用,做到雨污分流。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用水大户等污水收集纳管工作。
  牵头领导:郭慧强
  责任单位:白云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7)对江北街道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镇道路以及住宅小区,应同步建设相应的接纳、输送城镇污水的管网等设施,并同步投入使用,做到雨污分流。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用水大户等污水收集纳管工作。
  牵头领导:郭慧强
  责任单位:江北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2.沿江截污工程
  由市建设局牵头,2013年启动建设东阳江迎宾大桥至江滨电站段的沿江截污工程,完成可行性报告、立项及工程设计等工作;2014年完成沿江截污工程,通过排污管道,将沿江直排废水纳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牵头领导:郭慧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3.提高城区污水处理率和出水达标率
  (1)逐步提高城区污水截污率,2013年污水截污率达70%;2014年污水截污率达80%;2015年达到85%以上。2013年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工程达到1万吨/日处理量;2014年二期工程达到1.9万吨/日满负荷处理量;2015年三期工程达到1万吨/日污水处理量。
  (2)2013年底前,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二期排放标准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提至一级A标准,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3)2013年启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4万吨/日三期建设,提高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完成可行性报告、立项及工程设计等工作;2014年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2015年投入试运行。
  牵头领导:郭慧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白云街道办事处
  4.湿地公园建设
  2013年完成6万吨/日的湿地公园70%的工程量,2014年6月底投入试运行。
  牵头领导:郭慧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白云街道办事处
  5.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
  2013年启动8万吨/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完成征地及相关审批工作;2014年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2015年投入试运行。
  牵头领导:郭慧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城东街道办事处
  6.完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
  (1)进一步完善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南马、巍山、歌山、千祥、湖溪、画水、虎鹿、东阳江、马宅、佐村等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所有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在2013年底前截污率达到60%;2014年截污率达到75%的处理能力;2015年截污率达到80%以上。
  (2)2013年启动巍山镇六怀工业功能区大型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项目可行、立项及初步设计等工作;2014年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2015年投入试运行。
  牵头领导:郭慧强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巍山镇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3)2013年启动南马镇机械园区大型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项目可行、立项及初步设计等工作;2014年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2015年投入试运行。
  牵头领导:郭慧强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南马镇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4)2013年启动画水镇竹溪工业功能区大型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项目可行、立项及初步设计等工作;2014年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2015年投入试运行。
  牵头领导:郭慧强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画水镇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7.加强横店镇污水处理
  2013年完成横店镇10公里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横店电子产业园区纳污管道改造,使电子园区1万吨/日的污水经提升泵进入横店污水处理厂处理。2013年4月底完成横店污水处理厂二期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并将横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纳入横店污水处理厂处理。2013年底前,横店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排放标准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2013年12月底,将老家园旁污水,得邦化学边小溪污水及新康裕边垃圾渗滤液废水纳入横店污水处理厂处理。
  牵头领导:王天仁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横店镇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横店集团
  8.东阳江河道生态修复及清淤
  2013年完成东阳江城区段清淤工作,建立定期清淤机制。2015年完成东阳江城区段河道生态修复工作。
  牵头领导:虞乐生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9.吴宁河道生态修复及清淤
  2013年完成东阳江城区段吴宁街道范围内小溪流清淤工作。2014年完成城区东溪河道生态修复及清淤工作。2015年完成卢三小溪河道生态修复及清淤工作。建立定期清淤机制。
  牵头领导:虞乐生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吴宁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10.白云河道生态修复及清淤
  2013年完成东阳江城区段白云街道范围内小溪流清淤工作。2014年完成西溪、巧溪河道生态修复及清淤工作。2015年完成十里头溪、昆溪河道生态修复及清淤工作。建立定期清淤机制。
  牵头领导:虞乐生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白云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11.江北河道生态修复及清淤
  2013年完成东阳江城区段江北街道范围内小溪流清淤工作。建立定期清淤机制。
  牵头领导:虞乐生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江北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12.实施镇乡(街道)交接断面考核
  为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完善"江段长"责任制,严格实行跨镇乡(街道)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促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环境质量改善。
  牵头领导:蒋银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资源整合力度,腾出容量
  1.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执法
  强化全方位严查,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开展电镀、医药化工、印染行业以及减排重点项目的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和生产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从准入把关、现场监管、监测监控、处罚整改的流程设计角度,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查处、事后整改的执法监管体系。强化多种手段综合运用,坚持出重拳、打组合拳,通过限期治理、行政约谈、媒体曝光以及追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等多种手段,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的力量整合,积极借助人大执法检查、政协监督等手段,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排污行动月活动,与市法院进一步加强环保非诉案件执行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稽查制度,构建电子处罚平台,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环保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牵头领导:蒋银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法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
  2.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升级
  市工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宏观指导,制定有利于污染控制的产业发展和产业园区规划。加强投资项目能评审查和竣工投产后的能耗评价,在重点行业整治提升中,要明确标准,坚决关闭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加快或提前淘汰国家和省明确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产品、工艺和装备。要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逐年淘汰一批不具有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优势、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相对落后产能。优先发展低毒、低污染、低能耗的替代工艺和清洁生产工艺,鼓励使用先进、环保、高效的生产工艺和装备,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循环利用率。完成东阳市向阳化工有限公司关停,逐步完成浙江顺风海德尔有限公司、浙江莹光化工有限公司、东阳市化工三厂关停搬迁工作,实现东阳主城区无化工企业的目标。
  牵头领导:李宝春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严格项目准入机制,控制增量
  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准入"三位一体"和专家评审、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禁止上高污染的项目;各镇(乡)、街道在发展工业和招商引资过程中,应禁止引进污染较重产品及企业入园。积极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污染治理技术,。
  牵头领导:蒋银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开展全市制砂行业整治
  2013年9月底前,由国土局、水务局牵头取缔无证无照制砂企业,环保局加大对有证有照制砂企业的废水治理监管力度,确保两江水质清澈。
  牵头领导:郭慧强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局
  5.开展电镀行业污染整治
  (1)由白云街道牵头负责,2013年8月底前完成东阳市大通电器厂整治工作,2013年12月底前完成东阳市蓝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整合搬迁工作。
  (2)由湖溪镇牵头负责,2013年9月底前完成东阳市湖溪电镀厂、浙江省东阳市阳光电镀有限公司整治工作。
  (3)由横店镇牵头负责,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横店电镀集聚区6家电镀企业搬迁整治工作。
  (4)由六石街道牵头负责,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六石电镀集聚区3家电镀企业搬迁整合工作。
  (5)由千祥镇牵头负责,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千祥电镀集聚区5家电镀企业搬迁整合工作。
  牵头领导:蒋银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
  6.开展印染化工造纸行业整治
  根据《浙江省印染行业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实施"一厂一策"整治方案,2013年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印染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根据《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2013年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化工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根据《浙江省造纸行业整治提升方案》,2013年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造纸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
  牵头领导:蒋银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吴宁街道办事处、白云街道办事处、江北街道办事处、六石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横店镇政府、南马镇政府、巍山镇政府、歌山镇政府、湖溪镇政府、画水镇政府
  (三)加大农村环境整治,改善环境
  1.扎实推进"四边三化"行动
  2013年"四边三化"行动的重中之重是公路边、集镇边的洁化、绿化工作,要抓住时机做好沿线绿化、打好垃圾清理攻坚战。
  牵头领导:蒋银生
  责任单位:市农办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深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清运机制,重点治理东阳江、南江沿岸垃圾堆放、焚烧等问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集中收集率分别达到90%以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比例7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牵头领导:虞乐生
  责任单位:市农办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完成吴宁街道养猪场污染整治
  2013年6月底前,对城区禁养区吴宁街道范围内迎宾大桥至义东桥两岸的养猪场实施关闭。
  牵头领导:虞乐生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吴宁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4.完成白云街道养猪场污染整治
  2013年6月底前,对城区禁养区白云街道范围内迎宾大桥至义东桥两岸的养猪场实施关闭。
  牵头领导:虞乐生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白云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5.完成江北街道养猪场污染整治
  2013年6月底前,对城区禁养区江北街道范围内迎宾大桥至义东桥两岸的养猪场实施关闭。
  牵头领导:虞乐生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江北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6.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
  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在全市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的专项行动。2013年4月份对全市河道和农村进行集中整治,在1个月内完成对病死动物、河面废弃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障碍物、农村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的清理。经过集中整治,基本解决面上突出问题后,还将继续对"双清"成果进行巩固提升,形成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的长效机制。城乡河道全面建立河长制,由当地政府负责人担任;农村保洁责任则落实到村两委负责人;相关部门确定地方堆放垃圾物。
  牵头领导:虞乐生
  责任单位:市农办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7.加强规模化养猪场排泄物治理
  积极开展规模化养猪场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完成全市年存栏100头以上养猪场排泄物治理工作,完善沼液后续利用,推进沼气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猪场污染防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牵头领导:虞乐生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两江水质治理工作是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完成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部门,各镇乡、街道要充分认识两江水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的突破口抓实抓好。
  (二)健全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为成员的两江水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市两江水质治理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作为本次两江水质治理的责任主体,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于5月20日前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报市环保局。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在全市形成市政府牵头,部门、镇、街道具体实施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整合力量,加大投入
  公共财政支出要向两江水质治理重点工程倾斜,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各类补助资金,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以不同形式参与两江水质治理工作。
  (四)联动执法,强力治江
  各部门要充分履行各自职能,联合执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偷排、漏排现象。强化环境监测,提高监测数据服务环境管理决策的水平,形成在线监测、联合执法立体交叉的两江水质环境监管格局。
  (五)应急保障,生态放水
  横锦水库、南江水库要将枯水期生态用水列入年度计划,合理调控水库水资源,在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的前提下,留足合理的生态用水。在两江枯水期对部分重污染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后,两江水质仍无明显好转情况下,实施生态放水,确保两江水环境安全和水质的好转。
  (六)督查考核,确保实效
  不定期邀请市人大、政协,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对照方案,对两江水质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拖延应付,工作不力导致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的部门和个人实行问责。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在全市进一步形成推进两江水质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市两江水质考核合格。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东阳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yangshi/20210606/26459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