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单位:
我省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夏宝龙书记、李强省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密切关注疫情进展,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切实做好防控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汇报。郑继伟副省长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认真研判疫情,研究部署防控工作。我市也高度重视,市农业、卫生、工商、林业等部门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有度。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3]2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8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近日来,我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仍有发展,新增确诊病例渐多,增加较快。由于对病毒来源和传播规律的认识还十分有限,不排除病例数和疫情发生地区继续增加的可能。目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提高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加强风险控制,努力减少病例的发生
为了抓住当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区域还比较局限的有利时机,严格控制传染源,努力减少病例的发生,学习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商等部门要立即暂时关闭城区和农村集镇活禽市场及活体鸟类经营市场;对市场中留存的活禽,由所在地政府统一收集作无害化处理;禁止经营者将市场中的活禽转移出场;城管部门要扑杀城镇非法饲养的禽鸟,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和场外违规交易活禽行为。同时,对市场中禽鸟排泄物、饲料、垫料以及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市场内外环境以及与禽鸟接触过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进行严格消毒。市农业部门要做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并按照农业部紧急监测方案,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市林业部门也要同步强化野鸟监测工作。一旦发生动物疫情或监测阳性,要果断处置。
对因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防控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疫情暴发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活禽跨区调运,防范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蔓延扩散
市农业、工商等部门要加强活禽流通的检疫和监管,除了经检疫合格的种禽场苗禽以及禽类加工销售农业龙头企业等收购、加工压栏家禽之外,一律暂停活禽调运。严禁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地区调运活禽。鼓励活禽就地屠宰,冰鲜禽肉流通上市。林业部门要暂停猎捕鸟类及经营、进出口、运输鸟类活体及其初加工产品许可;各类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观赏展演单位不得开展与人"零距离"接触的活动。要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捕捉、运输和贩卖野生动物活动,防范疫病传播和扩散。
四、加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努力减少死亡病例
市卫生部门及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疫情防控方案,加强疫情监测,尤其要加强对活禽养殖户、经营户和加工者的医学监测,做到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采取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措施,全力救治患者,提高治愈率,努力减少死亡病例。市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救治费用到位,保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患者得到及时救治。要加强密切接触者的追踪与管理,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五、认真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保证行业稳定
市商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督、交通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做好禽类产品生产、加工、保管、运输、供应工作。要认真落实《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扶持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3〕129号)要求,尽最大可能减少养殖户和经营户的损失。切实保护家禽业生产,确保基本生产能力。
六、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引导社会舆论
市卫生和农业部门要依法、及时、准确发布人和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及防控工作相关信息,加强防控知识的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面引导公众科学认知、理性应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科学防治水平。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居民环境,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重点强化市场管理人员、商贩等重点人群对活禽及活体鸟类经营潜在风险的认识和防控。普及家禽及其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消除公众疑虑,提振消费信心,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的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