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2013年度,各镇乡、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全面推行生态葬法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1〕49号)精神,按照《关于加强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建设管理的通知》(东政办发〔2011〕128号)要求,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强化职责、狠抓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考核结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湖溪镇政府、虎鹿镇政府、马宅镇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千祥镇政府等5家2013年度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奖励人民币5万元。
希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其他镇乡、街道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配套设施建设,加大"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力度,规范墓地使用管理,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推进绿色殡葬、生态殡葬,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