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企业的带动作用,按照《东阳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0〕18号)有关规定及"优保劣汰,动态管理"原则,经相关企业申报和自评、镇乡(街道)初审推荐和市有关部门评审,市政府决定,同意认定浙江省东阳市兰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保留浙江雪舫工贸有限公司等10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
希望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继续发挥龙头作用和示范效应,不断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为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4年度认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2.2014年度监测合格保留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企业的带动作用,按照《东阳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0〕18号)有关规定及"优保劣汰,动态管理"原则,经相关企业申报和自评、镇乡(街道)初审推荐和市有关部门评审,市政府决定,同意认定浙江省东阳市兰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保留浙江雪舫工贸有限公司等10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
希望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继续发挥龙头作用和示范效应,不断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为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4年度认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2.2014年度监测合格保留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