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条例》要求,认真编制本单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年度报告要做到全面真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如实反映本单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东政办发〔2014〕199号明确的统计范围和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请于2015年2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全年统计数据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采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以Excel格式)两种形式一并报送。
二、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督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4〕179号)精神,在2014年底前,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督查。
(一)督查内容。对照《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政办发〔2014〕2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检查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的总体情况;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建设、政务公开等制度建设和政务服务中心等基础建设情况。
(二)督查方式。本次督查采取各单位自查,与向市政府报送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是全面自查。按照东政办发〔2014〕208号文件要求,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督查内容,全面检查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明确完成任务时间进度表,加快进度,尽快完成。
二是报送材料。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落实东政办发〔2014〕208号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本单位2015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及推进方式等内容。
(三)督查要求。一是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开展督查工作,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做好有关情况报送工作。二是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的自查报告,于12月12日前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一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卢国芳,电话:86655266,电子邮箱:707318081@qq.com)。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条例》要求,认真编制本单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年度报告要做到全面真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如实反映本单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东政办发〔2014〕199号明确的统计范围和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请于2015年2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全年统计数据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采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以Excel格式)两种形式一并报送。
二、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督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4〕179号)精神,在2014年底前,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督查。
(一)督查内容。对照《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政办发〔2014〕2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检查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的总体情况;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建设、政务公开等制度建设和政务服务中心等基础建设情况。
(二)督查方式。本次督查采取各单位自查,与向市政府报送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是全面自查。按照东政办发〔2014〕208号文件要求,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督查内容,全面检查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明确完成任务时间进度表,加快进度,尽快完成。
二是报送材料。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落实东政办发〔2014〕208号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本单位2015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及推进方式等内容。
(三)督查要求。一是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开展督查工作,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做好有关情况报送工作。二是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的自查报告,于12月12日前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一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卢国芳,电话:86655266,电子邮箱:707318081@qq.com)。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