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专职村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关于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专职村务工作者)队伍的通知》(市委办〔2014〕3号)和市府办《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的通知》(东政办发〔2014〕28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进一步抓好村级代办员队伍建设。
二、我市纪检监察部门不再牵头负责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今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具体负责包括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在内的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后,要在11月15日前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做好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于11月17日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联系人:蒋月菊,联系电话:86924499,邮箱:zx_dck@126.com)。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
东阳市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
(专职村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考核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