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2014年国庆将至,为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消防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镇乡、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和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和消防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镇乡、街道要组织消防工作站、社区(村居)消防工作室、网格员等"五位一体"人员召开一次动员大会,部署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检测一遍消防设施、组织一次消防演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户籍化"管理要求,重点围绕群众性活动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三、明确职责,切实强化部门监管职能。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对节日期间重点场所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市经信部门、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工商贸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开展对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引导和支持;市规划部门要加强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整改中涉及规划部门职责方面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涉及房屋使用功能改变相关事项的指导和监督;市建设部门、建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市行政执法部门要依照职责,加强对影响规划实施、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要求的违法建筑的查处和整改。市公安消防部门和基层派出所要加大对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依照职责范围,加大对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供电公司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用电和电气线路改造的指导。
四、广泛宣传,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范意识。各镇乡、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和移动通信手段,采取发布公益广告、播放火灾警示片、发送警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节日防火灭火和自防自救常识;要通过在大型节庆活动场所、商场市场、景点景区等设置消防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针对节日期间家庭用火用电、旅游安全出行、出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在节前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及安全逃生疏散演练,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五、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国庆期间值班制度。各镇乡、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消防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节日期间,省消防总队和金华市消防支队将采取抽查的形式对各地进行督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也将成立工作督导组,采取暗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国庆期间各镇乡、街道及相关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推进缓慢、弄虚作假或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部门,将实施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年终考评分。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