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飞地经济"是按照我市产业布局,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配等合作机制,在异地建设工业项目,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为进一步统筹安排我市招商引资项目,拓展镇乡(街道)的经济发展空间,促进我市经济有序、有效、集聚发展,使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利用,现就加快推进"飞地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政府十四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依据我市产业经济布局和工业功能区规划,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引导、支持"飞出地"因生态保护、产业配套、功能区规划等原因不能在本区域实施的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到"飞入地",探索经济协作紧密结合的新模式,打造各具优势、关联互动、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
二、工业功能区产业定位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主导产业,除高新技术与新兴产业外,重点支持以下三大产业:电子产业(含磁性材料)、机械制造产业、高端红木家具产业。
各工业功能区产业定位为:
三、"飞地经济"政策
(一)市政府每年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各镇乡(街道)招商引资洽谈、签约、浙商回归及引进内外资等任务指标。
(二)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按照工业功能区规划进行统筹安排,"飞出地"按照实际洽谈及签约的"飞地经济"项目计算项目数;浙商回归及引进内外资任务则按照"飞出地"40%、"飞入地"60%的比例计算到位资金额,统计数据由"飞入地"的经发办负责提供。
(三)按照"共同受益"的原则,"飞地经济"项目企业上缴的税收按"飞出地"20%、"飞入地"80%的比例进行分成。每年由市财政局核算到相关镇乡(街道)。
四、工作机制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必须确定专人分管"飞地经济"工作。项目落地后,"飞出地"要指定一名领导联系"飞地经济"项目,及时关注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飞入地"也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具体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飞出地"和"飞入地"要建立常态工作联系协调机制,紧密沟通协商,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行。项目建成后的管理以"飞入地"为主,"飞出地"也必须每月联系走访项目二次以上。
(二)实行"飞地经济"项目报备制。由项目"飞出地"负责项目落地前的洽谈、考察和项目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飞地经济"项目需符合项目"飞入地"的投资强度和产业规划等要求。对成功落地的"飞地经济"项目,由项目"飞出地"到市招商局进行项目报备,并抄送有关部门。全市工业用地土地指标原则上根据项目分配指标,不再按镇乡(街道)分配。
(三)完善激励机制。市政府每年对飞出项目多的镇乡(街道)和项目飞入多的镇乡(街道)进行单独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相互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本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