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印发<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办〔2015〕5号)等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基本农田(含首期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和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朱建军
副组长:李宝春
成 员:虞柏新(市府办) 曹正标(农 办)
桑国平(发改局) 胡旭升(经信局)
沈银福(财政局) 张龙明(国土局)
杨越强(国土局) 顾在响(规划局)
沈宇超(交通局) 邢方锦(水务局)
吴梦良(农业局) 赵忠明(林业局)
马旭升(环保局) 吴高强(旅游局)
吕金荣(经济开发区)
各镇乡、街道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基本农田(含首期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的协调与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龙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虞柏新、杨越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接补。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印发<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办〔2015〕5号)等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基本农田(含首期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和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朱建军
副组长:李宝春
成 员:虞柏新(市府办) 曹正标(农 办)
桑国平(发改局) 胡旭升(经信局)
沈银福(财政局) 张龙明(国土局)
杨越强(国土局) 顾在响(规划局)
沈宇超(交通局) 邢方锦(水务局)
吴梦良(农业局) 赵忠明(林业局)
马旭升(环保局) 吴高强(旅游局)
吕金荣(经济开发区)
各镇乡、街道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基本农田(含首期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的协调与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龙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虞柏新、杨越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接补。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