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有关部门: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乡、街道和市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充分挖掘潜力,采取有效措施,超额完成了金华市政府下达我市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任务,确保了我市耕地占补平衡。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根据东政办发〔2013〕189号、东政办发〔2015〕50号、9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有关部门考核,市政府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并拨付2015年度土地开发项目奖励资金及工作经费:
一、土地开发整理综合先进单位
湖溪镇人民政府 虎鹿镇人民政府 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土地开发先进单位
一等奖:
城东街道办事处 东阳江镇人民政府 六石街道办事处
二等奖:
千祥镇人民政府 佐村镇人民政府 南市街道办事处
三等奖:
马宅镇人民政府 巍山镇人民政府 三单乡人民政府 南马镇人民政府
三、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先进单位
城东街道办事处 市交通局
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秀奖
白云街道办事处 上卢管理处 江北街道办事处
五、土地开发整理质量优胜奖
湖溪镇人民政府 虎鹿镇人民政府 画水镇人民政府
横店镇人民政府 歌山镇人民政府
六、土地开发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先进个人
韦跃平(白云街道) 吴榴潮(江北街道)史美田(六石街道)
张荣明(城东街道) 刘战辉(南市街道)杜 峰(上卢管理处)
金莉莉(横店镇) 徐世鸿(南马镇) 周 云(巍山镇)
戚海根(歌山镇) 历伟胜(千祥镇) 谢雪峰(湖溪镇)
郭君正(画水镇) 胡永亮(虎鹿镇) 李 亮(东阳江镇)
虞宝兴(马宅镇) 何炉忠(佐村镇) 钟剑新(三单乡)
虞柏新(市府办) 吴 康(市府办) 张龙明(国土局)
王兆民(国土局) 李 东(国土局) 杜希庭(财政局)
徐德洪(财政局) 郭卫钢(审计局) 陈国胜(农业局)
陆建平(农业局) 王东辉(林业局) 王 珍(林业局)
七、土地开发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先进工作者
陈江波(六石街道) 郭土仁(城东街道) 张杭波(南市街道)
楼兰仙(横店镇) 金媛媛(南马镇) 华小良(巍山镇)
方向东(歌山镇) 马立书(千祥镇) 王德生(湖溪镇)
钟天星(画水镇) 朱骏强(虎鹿镇) 张 华(东阳江镇)
曹永桃(佐村镇) 陈军平(市测绘院)
对上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励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涉及奖励资金和工作经费在土地整理资金中列支。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立新功,为保障我市耕地的占补平衡,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东阳市2015年度土地开发整理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奖励资金(工作经费)汇总表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乡、街道和市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充分挖掘潜力,采取有效措施,超额完成了金华市政府下达我市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任务,确保了我市耕地占补平衡。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根据东政办发〔2013〕189号、东政办发〔2015〕50号、9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有关部门考核,市政府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并拨付2015年度土地开发项目奖励资金及工作经费:
一、土地开发整理综合先进单位
湖溪镇人民政府 虎鹿镇人民政府 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土地开发先进单位
一等奖:
城东街道办事处 东阳江镇人民政府 六石街道办事处
二等奖:
千祥镇人民政府 佐村镇人民政府 南市街道办事处
三等奖:
马宅镇人民政府 巍山镇人民政府 三单乡人民政府 南马镇人民政府
三、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先进单位
城东街道办事处 市交通局
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秀奖
白云街道办事处 上卢管理处 江北街道办事处
五、土地开发整理质量优胜奖
湖溪镇人民政府 虎鹿镇人民政府 画水镇人民政府
横店镇人民政府 歌山镇人民政府
六、土地开发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先进个人
韦跃平(白云街道) 吴榴潮(江北街道)史美田(六石街道)
张荣明(城东街道) 刘战辉(南市街道)杜 峰(上卢管理处)
金莉莉(横店镇) 徐世鸿(南马镇) 周 云(巍山镇)
戚海根(歌山镇) 历伟胜(千祥镇) 谢雪峰(湖溪镇)
郭君正(画水镇) 胡永亮(虎鹿镇) 李 亮(东阳江镇)
虞宝兴(马宅镇) 何炉忠(佐村镇) 钟剑新(三单乡)
虞柏新(市府办) 吴 康(市府办) 张龙明(国土局)
王兆民(国土局) 李 东(国土局) 杜希庭(财政局)
徐德洪(财政局) 郭卫钢(审计局) 陈国胜(农业局)
陆建平(农业局) 王东辉(林业局) 王 珍(林业局)
七、土地开发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先进工作者
陈江波(六石街道) 郭土仁(城东街道) 张杭波(南市街道)
楼兰仙(横店镇) 金媛媛(南马镇) 华小良(巍山镇)
方向东(歌山镇) 马立书(千祥镇) 王德生(湖溪镇)
钟天星(画水镇) 朱骏强(虎鹿镇) 张 华(东阳江镇)
曹永桃(佐村镇) 陈军平(市测绘院)
对上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励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涉及奖励资金和工作经费在土地整理资金中列支。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立新功,为保障我市耕地的占补平衡,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东阳市2015年度土地开发整理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奖励资金(工作经费)汇总表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4日
201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