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
东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浙江省财政厅、科技厅、经信委、发改委转发《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浙财建〔2015〕68号)及金华市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关于印发金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经信资源〔2015〕7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市场为主导,政府扶持相结合,积极引导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探索建立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科学、合理、循序渐进地开展示范推广,促进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和汽车产业的升级换代,努力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新突破。
二、车型范围及工作目标
本方案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国家有关公告要求,且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和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至2015年底,全市努力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150辆。
三、主要推广领域
1.公交领域:开设纯电动公交和混合动力公交专线,通过新增、更新和提前报废等方式,到2015年底,全市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数量不低于 30 辆。
2.物流租赁领域:探索和创新商业运营模式,通过物流租赁、私人租赁、公共服务领域租赁等方式,建设租赁示范推广试点。到2015年底,全市推广物流新能源汽车10辆以上。
3.其他领域:发挥各级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努力在公务、城管、环卫、旅游、私人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底,力争推广新能源公安巡逻用车10辆、城管执法10辆、环卫车10辆、旅游用车20辆。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60辆以上。
《东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
东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市场为主导,政府扶持相结合,积极引导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探索建立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科学、合理、循序渐进地开展示范推广,促进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和汽车产业的升级换代,努力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新突破。
二、车型范围及工作目标
本方案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国家有关公告要求,且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和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至2015年底,全市努力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150辆。
三、主要推广领域
1.公交领域:开设纯电动公交和混合动力公交专线,通过新增、更新和提前报废等方式,到2015年底,全市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数量不低于 30 辆。
2.物流租赁领域:探索和创新商业运营模式,通过物流租赁、私人租赁、公共服务领域租赁等方式,建设租赁示范推广试点。到2015年底,全市推广物流新能源汽车10辆以上。
3.其他领域:发挥各级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努力在公务、城管、环卫、旅游、私人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底,力争推广新能源公安巡逻用车10辆、城管执法10辆、环卫车10辆、旅游用车20辆。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60辆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