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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东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6-06 东阳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2016年东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2016年东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东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重要工作任务实施规划(2015-2020年),紧紧围绕到2020年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东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研究2016年我市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地税)局、市法制办、各相关部门(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覆盖,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编办、各相关部门。
  3.推进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研究制定市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指导意见。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4.继续推进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加大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改革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5.建立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深入推进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和竞争性分配改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加快推进全市统一的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强化对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的平台受理、即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
  7.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各相关部门。
  8.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东阳分厅向村(社区)延伸,深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镇乡(街道)。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政府公信力
  1.贯彻落实《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府办、各相关部门。
  2.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进完善政府法制机构与市人大常委会、金华市政府备案机构衔接联运工作机制。对2010年至2015年备案审查过程中反馈的问题文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问题文件及时纠错。做好201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后续工作,督促修改予以暂时保留的文件。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3.落实行政机关签署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备案和档案管理,加强对合同履行和管理情况的监督。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相关部门。
  4.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环节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三、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全面推进以综合行政执法、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整合与部门联合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一主两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信访局、市人力社保局、8890便民服务分中心。
  2.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国土资源、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违法案件。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
  3.建立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与政府法制监督协作机制。建立全市行政处罚网上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相关部门。
  4.加强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5.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6.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四、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制定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乡(街道)。
  2.总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经验,提升创建质量、推进创建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各镇乡(街道)。
  3.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相关部门。
  4.加快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省里统一部署成立市行政复议局。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编办。
  5.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做好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6.加强和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落实行政调解联席会议职责。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相关部门。
  7.指导、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和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8.探索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1.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2.完善审计制度,推进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编办、市财政(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
  3.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格依法追责。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浙江政务服务网东阳分厅建设,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扩大网上便民服务范围,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编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5.完善公开透明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地税)局。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制定并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相关部门。
  2.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常务会议学法年度计划。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法制办。
  3.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各相关部门。
  4.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相关部门。
  七、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全面落实党政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责任单位:市府办、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2.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3.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各部门、镇乡(街道)在2017年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点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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