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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东阳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2018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印发

 

2018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动员会精神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围绕“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政府引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切实提升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力争2018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处置量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5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拓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将城区三个街道一类社区(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全部纳入分类实施范围,规上企业达到30家。

  (二)推进生活垃圾“四分类”模式试点。根据易腐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进度,由“三分类”逐步过渡到“四分类”模式。部分部门单位先实施“四分类”模式(附件2)试点。包括2所中小学、1所大学、1个菜市场、1个机关食堂、2所医院、3个居民小区。

  (三)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严控工业垃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开展“限塑令”专项整治;开展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探索园林垃圾破碎技术,实施林木就地堆肥和利用处置。

  (四)着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质量。对分类垃圾实施分类清运,防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混合收集运输,垃圾分类清运车辆与对应投放设施颜色标志统一率达到100%。

  (五)全力打造高标准示范街区。创建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2个(培新、王峰小区),创建金华市级“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和清运试点商业街1条(十字街)及小区1个(王峰小区),确保通过验收考核。

  (六)加快推进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试点。启动部分部门单位的易腐垃圾就地处置点建设,11月底前完成建设并试运行。

  三、职责分工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考核;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分类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同推进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分类环节建设。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

  (四)督考办:负责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督查各街道、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并通报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五)发改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投资管理工作。

  (六)民政局:负责组织相关社团、协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七)财政局: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采购的审批和资金保障工作,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八)教育局:负责城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九)城资办:负责生活垃圾终端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垃圾焚烧厂和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争取在年内开工。

  (十)规划局: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定点工作,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确保设施合理布局并“落地”建设。

  (十一)行政执法局:负责分类收集驿站的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负责其他垃圾的终端处置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分类收集桶、分类袋、专业收运车辆的统一采购及人员力量保障工作。

  (十二)商务局:负责大型超市商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十三)环保局:负责牵头落实有害垃圾市场化收运处置和指导监管工作;负责有害垃圾分选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环评及环境影响监督工作。

  (十四)交通局:负责组织公交车站、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并对属于危险货物的有害垃圾运输进行监管。

  (十五)市场监管局:负责国有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加强职责范围内“限塑令”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管理者落实“限塑”责任。

  (十六)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中心大楼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管理和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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