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
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对参与评审工作的评审专家的管理,健全评审专家库制度,保证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质量,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东政发〔2017〕48号)和《东阳市政府性投资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6〕36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改局)负责管理。负责评审专家的入库资格审核、信息记载及评审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
第三条 评审专家库是指根据本办法筛选出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且具备一定数量的评审专家所建立的数据库。入库专家按照专业进行分类,每类不少于15人,其总数一般不少于150人,具体包括:
(一)规划研究专家类,由具备空间和发展规划研究、规划评审、合法性审查能力的专家组成;
(二)投资项目研究专家类,由具备研究和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重大项目后评价报告等相关技术能力的专家组成;
(三)项目设计审查专家类,由具备完成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评估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能力的专家组成;
(四)工程造价咨询专家类,由具备编制和审查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报告及其他相关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能力的专家组成;
(五)工程建设管理专家类,具体分土木建筑、水电水利、消防绿化、道路交通等;
(六)财会审计专家类。
第四条 评审专家是指聘请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工程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熟悉有关评审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第五条 评审专家入选评审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第六条 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担任评审专家的均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执业资格证明、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一寸证件照一张;
(三)个人工作简历;
(四)学术、专业的业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