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轻纺〔2017〕227号)精神,结合我市竹木雕刻、竹编、工艺家具等行业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实施《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通过评选推荐德艺双馨、业绩卓越的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激励引导我市工艺美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繁荣创作,促进传承和创新,推动工艺美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综合评审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坚持注重人才、注重技艺、注重业绩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府办、市组织部、木雕红木办、经信局、科技局、地税局、人力社保局、文旅办、国税局、东阳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东阳红木家具行业协会主要领导及我市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代表参加。市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推荐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推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办公室设在市木雕红木办,具体负责组织制订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和推荐评分细则;申报指导和资料审核;统计评审结果;办理评审推荐有关文件以及承办市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等。监督组设在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进行组织、评审、推荐全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等。专家评审组成员按照《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产生。
三、申报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2.具有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且满4年。
3.连续25年(含25年)以上专业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并制作。
4.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浓厚的传统文化艺术修养,技艺全面而精湛,创作出色且自成风格,艺术成就为业内所公认,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5.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发掘、保护、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6.申报者应具有东阳市户籍,满6年或在东阳连续交满社会养老保险金4年(退休人员除外)。
7.专业从事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8.不符合上述第2项、第3项条件,但掌握独特技艺或绝技,允许破格申报,但从严掌握。
四、申报要求
在申报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1.夸大业绩,伪造证书,窃取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
2.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违背从艺道德,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4.有借机诽谤、诬告,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未参加本市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品送评考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