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八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目录清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附件: 东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印发
附件
东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部门 | 法律政策依据 | 实施计划(履行程序要求及 计划完成时间等) |
东阳经济开发区(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 | 东阳市人民政府 | 浙江省东阳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东阳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yangshi/20210606/26400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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