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园区)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阵地,是引领科技、经济、人才、城市统筹发展的示范区。为打好“高新牌”、种好“高产田”,建设“新城区”、发展“新产业”,加快推进高新园区转型升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根据高新园区现有的产业基础,找准主攻方向,集中抓好一两个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打通产业链条,形成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特色产业。根据我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发展方面,制定行业指导规划加以分类推进,实现专题工作小组与产业“一对一”定向帮扶。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对工业企业年研发投入300万元以上的给予核定年研发投入5%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深入实施品牌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加快自主品牌培育,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增强我市工业产业和区域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对获得金华市级(含)以上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知名商号及金华市级(含)以上商标品牌基地、区域名牌以上的品牌、产品和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加快提升创新能力
以高新园区为平台,围绕产业的主攻方向,加快引进和集聚国内外一流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研机构,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办大院院所,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加强招院引所力度。引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于东阳产业关联度高、创新驱动能力强的经市政府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分院、研究院、实验室、检测机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助。对引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高新技术成果所支付的合作费、技术转让费(含专利),企业与高校院所在我市共建创新载体(研究院、研发中心)合作费用,按实际支付技术、合作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本市设立技术转移中心,新设立的每家给予15万元补助,以后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10万元补助,优秀的给予15万元补助。新认定(组建)的国家级、省级、金华市级公共服务平台(包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5万元补助。
加快培育科技服务业,对从事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领域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在我市注册并评委省级优秀(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给予奖励15万元。新认定(组建)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新认定(组建)的省级、金华市级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补助。年内市财政安排资金5000万元,用于我市创新主体培育、科技项目实施、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的奖补。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补齐科技短板,以共建金义科创廊道为主线,着力打造“一市场两中心三大创新平台”。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强化自主创新、协调创新意识,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三、加快推动高端人才集聚发展
根据重点团队与产业突破规划,完善引人、用人和育人机制,落实人才配套的各项政策,人才政策创新在高新园区先行先试,人才专项资金和人才项目安排等方面重点面向高新区倾斜。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奖励政策,参照《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8〕28号)执行。
四、加速推进科技创业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