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评选表彰东阳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东阳市劳动模范和
模范集体工作的意见
自我市第七次评选表彰东阳市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以来,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不断涌现。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发全市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为加快我市“影视旅游名城、经济文化强市、生态宜居东阳”建设作出贡献,现就开展第八次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选范围
市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在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国籍工人、农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劳动者。
市模范集体评选范围:在我市各行各业中作出特别贡献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社会组织。
已获得东阳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模范集体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参加评选。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五年内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拖欠职工工资、劳动关系不和谐、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和责任者,不参加评选。
此次评选表彰市劳动模范25名,省模范集体8个。
二、评选条件
(一)市劳动模范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积极投身“影视旅游名城、经济文化强市、生态宜居东阳”建设,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东阳制造业更好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实施精准扶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助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全民共建共享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保卫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增进民族团结,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促进节能减排,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推进重点项目及其它重大工程建设,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任务攻关,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苦、脏、累、险等平凡艰苦岗位上勤奋工作及其他方面作出显著贡献者。
(二)市模范集体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时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和“两个高水平”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加快我市“影视旅游名城、经济文化强市、生态宜居东阳”建设等中心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力;科技进步,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尊重劳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清正廉洁,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党建工作扎实,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
三、推荐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