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保障民营企业权益,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东阳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印发
东阳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清欠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排查与清欠同步进行,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第一步优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两款一金”、国有企业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优先清理项目要于2019年3月25日前完成清欠(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提前完成),确保民营企业有明显获得感。
第二步着力清理: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其他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账款。各责任单位要制定详细清偿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清欠。
三、工作措施
(一)抓紧组织清欠。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要结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步骤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清欠工作,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要作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带头认真清欠,将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国资办,各镇乡街道)
(二)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国资办、建设局,各镇乡街道)
(三)加强政策支持。市财政局对拖欠账款不还的相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相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市国资办、银监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人行东阳支行、银监办、财政局、金融办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市国资办要加强对拖欠行为的监督惩戒,督促国有企业将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金融办、人行东阳支行、市银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