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为了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各类噪声污染。2009年3月12日至3月14日,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装修,禁止建设工程进行夜间作业,特殊情况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夜间22时后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超标排放噪声;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商店(超市)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格控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喇叭的规定。在新高考时间(2009年3月14日),考点周围24小时禁止建设工程作业、室内装修及其他产生噪声污染行为。
二、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检查监督,新高考前及新高考期间要及时组织执法检查和巡查。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值班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予以制止,并视情立案调查。
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东阳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应积极配合,宣传有关新高考期间环境监督管理的规定,增强各单位和市民的环保意识。
四、依法从严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从快从重查处,切实防止噪声扰民,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各职能部门投诉电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96310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86622235
东阳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