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我市恐龙化石资源十分丰富,恐龙、恐龙蛋化石以及其他古脊椎动物化石遍布全市城乡,已被国家有关部门命名为“中国恐龙之乡”。中国地质科学院将在我市建立全国首个科研科普教育基地。恐龙及其他古脊椎动物化石和遗迹,是了解地球演变,研究动物和人类起源、发展的珍贵资料,也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物化载体,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价值。为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我市的恐龙化石资源,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扎实推进“文化大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恐龙化石资源保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遗存于我市境内地下的恐龙、恐龙蛋化石以及其他古脊椎动物化石和遗迹等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发掘。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我市建筑工地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发现恐龙、恐龙蛋化石以及其他古脊椎动物化石和遗迹的,要积极与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联系,配合市博物馆工作人员现场考察,待现场考察完成并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国家文物的义务。如发现恐龙、恐龙蛋化石以及其他古脊椎动物化石和遗迹的,应立即报告市博物馆(市博物馆联系电话:86683297),并主动上交已经出土的化石等文物。
四、发现和保护恐龙、恐龙蛋化石以及其他古脊椎动物化石和遗迹等文物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私自盗掘、破坏恐龙化石资源的,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