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级有关预算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东阳市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推进公共财政改革,现就做好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和镇乡财政预算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新发展。
二、2015年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财政预算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本级财力相适应,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开支。
(二)保民生、保重点。在保障各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整合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集中财力切实保障各项民生政策、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重点支出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科学精细、规范透明。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编制基础性工作,规范预算编制,增强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夯实预算公开基础。
(四)硬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追加,因上级重大政策、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调整及突发性公共事件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纳入综合预算的市级各预算单位,包括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及其全部收支。
四、2015年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和措施
2015年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年,预算编制要在深化推进"三个子"公共财政管理改革基础上,注重预算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推进预算公开,注重完善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注重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注重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2015年预算编制管理改革的措施和工作重点主要有:
(一)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
一要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内容的全口径预算编制,全面反映各项收入来源,做到早编、细编,压缩代编预算规模。二要科学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项目规划和财力状况,本着科学、规范、谨慎的原则,认真编制下一年度的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举债。三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预算与投资计划的衔接,根据"量力而行"原则,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投资应与财政安排资金及债务计划相匹配,严禁安排无资金来源的项目,除重大政策变故及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投资预算不得调整。
(二)健全预算定额标准体系
完善预算定员定额体系,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公务支出标准,公平财政资金分配,建立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花钱办事"思路推动公益性事业经费保障方式改革,探索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保障机制。
(三)规范项目支出管理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遵循"科学立项、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原则,严格按《东阳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的经济分类界定,在预算安排上要量力而行,根据财力可能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对项目支出进行排序,优先保障教育、农林水、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需要。各部门要继续加大项目整合力度,减少待分配项目,压缩待分配资金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四)加强预算执行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下年度单位预算规模联动机制,对当年末结余结转资金较大的部门,要相应压减部门下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各部门要主动统筹结余资金,盘活财政资金存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除公务费结转外,尚未动用的结转资金原则上全部统筹用于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或平衡总预算。
(五)加大"三公"经费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六项禁令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力度,继续压缩其支出规模,按规定上报"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继续执行"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支出月报制度。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由部门主办的各类会议费原则上通过公用经费解决。
(六)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
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上会审查的范围和力度,除涉密单位和资金外,各部门预算应全部上会审查并主动公开本部门预算,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七)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进一步树立绩效理念,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预算资金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列入绩效管理范围,积极探索绩效目标细化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当按全口径资金来源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无预算不得采购。为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各单位要确保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
(九)提高镇乡财政预算编制水平
各镇乡(街道)要按照《预算法》和人大对财政预算监督的要求,规范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批程序,继续推行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工作。2015年,镇乡(街道)财政预算编制要结合新一轮镇乡财政体制支出基数及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对各项收支项目进行科学细致的分析测算,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做到数据可靠正确、合理规范、实事求是,并确保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分别平衡,严禁赤字预算。
五、2015年预算编制的工作要求
(一)各镇乡(街道)和市级预算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和确定2015年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扎实做好本镇乡(街道)、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15年预算编制各阶段的工作。
(二)各单位按财政部门统一设置的预算编制系统和规范的编制方法、口径,分别编制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预算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部门(单位)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