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71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金政发〔2011〕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夯实基础,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
基层统计机构是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包括市政府统计部门、镇乡(街道)统计机构,村(社区)统计组织及部门(单位)、统计调查对象内设的统计机构。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工作网络,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保障。
(一)完善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建设。根据统计工作任务的新要求新变化,适时增加市统计局人员编制,配足统计人员,切实解决工业统计、服务业统计和投资统计力量薄弱的问题。市统计局要加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统计监测,提高统计数据解读和预判能力,及时预警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变化和亮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强化部门统计基础建设。部门统计是政府综合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统计数据是国民经济核算和各项监测评价体系的重要基础资料。部门的统计基础建设应达到"五有"标准,即"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责任科(室)、有一支统计队伍、有一个健全网络、有一套全行业统计制度"。
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统计局与有关部门要在明确分工的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实现数据共享,及时研究解决名录库、GDP核算、服务业、综合监测评价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市统计局提供政府宏观决策、国民经济核算、单位名录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年度统计年鉴、各项统计监测评价等所需的基本统计资料,便于市统计局及时做好数据监测分析,并将相关数据汇编成册。
(三)设立镇乡(街道)统计机构。镇乡、街道要在市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各镇乡(街道)要成立统计信息中心,明确主任1人,主任应在统计员当中产生。并根据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配备3名以上统计人员(含主任)。统计信息中心原则上由分管工业的领导分管。东阳经济开发区、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横店镇以及南马镇、巍山镇等有单独统计数据考核任务的镇(区)要设一名以上专职统计员。浙江省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横店镇可适时成立统计分局。统计人员的调整要事先征求市统计局的意见。要保障统计信息中心独立行使综合统计管理职能,并统筹管理单位名录、综合、农业、工业、投资、能源、建筑、房地产、科技、商贸、服务业、劳动工资和普查、抽样调查等统计工作。统计信息中心建设应达到"六有六化"标准。 "六有"即"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专门的统计机构、有一支精干的统计队伍、有一套统计专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有一套真实的统计原始记录、有一本准确的统计台帐";"六化"即"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服务经常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信息网络化、统计资料档案化"。
(四)建立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统计网络。各镇乡(街道)要重视和加强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统计网络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把好统计数据入口关。各行政村(社区)应明确1名以上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纳入政府常规统计调查的对象,要明确统计负责人,配备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计工作人员,承担政府统计部门下达的统计工作任务。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中介机构。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中介机构的管理。鼓励统计中介机构在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一指导下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鼓励以服务外包方式由统计中介机构承担专项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任务。
二、规范管理,推进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
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规,支持和保障统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监督职权,保证统计数据实事求是、应统尽统。
(一)加强依法统计规范管理。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自觉性,营造和谐统计工作氛围;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统计、法制、监察和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建设工作,优化统计工作环境;建立统计工作巡查制度,推进统计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的应统尽统,真实可信。
(二)健全统计数据管理机制。建立镇乡(街道)主要经济指标考核排序制度。在各级会议、文件、考核、排序、评先、晋级、奖励、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新闻媒体报道中,凡涉及国家统计制度规定由统计局采集的数据,应以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为准,杜绝"数出多门"现象发生。
(三)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统计信息化工作,加大设备和经费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市、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统计联网报送系统建设,提高统计时效与质量。推进统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民政、编制等部门网络互联工作,各有关单位确定1名统计联络人员,负责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基本统计资料库建设,实现网络互联,共享信息资源。在尚未联网前,各有关部门按月交换新增单位电子文档信息。
三、加强领导,强化统计工作组织保障
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树立科学的统计观和数据观,及时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使统计工作条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一)重视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市人力社保、统计、教育等部门要把统计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在职统计人员的教育和培养,引进高素质统计人才,提高统计员队伍整体素质。完善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扩大基层统计人员队伍。要切实关心统计人员工作、生活,并按规定落实待遇,调动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保障统计工作经费到位。市统计经费足额列入市财政预算,并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步增加统计经费额度,保障统计经费正常足额到位。临时性调查经费根据实际需要核拨,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统计局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本意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照部门统计基础工作"五有"标准和镇乡(街道)统计基础建设"六有六化"标准,组织开展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部门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和先进评比活动,推动科学统计服务于"强市名城"建设。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