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东政〔2017〕2号 签发人:姚激扬
金华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意见》(浙委办发〔2016〕15号)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东阳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精心部署重点工作
东阳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6年6月,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2016年东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东政办发〔2016〕142号)。《工作要点》为深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面,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即:围绕到2020年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东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工作要点》对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更具体的要求,细分并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2016年12月底,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都已向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二、着力推动《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落实
东阳市政府立足本地实际,一年来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在着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和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等15个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度工作目标。
1.着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市政府依据《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特别强调了没有经过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能提交常务会议讨论。
2.着力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东阳分厅公布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成了集阳光政务、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政府政务服务网东阳服务厅的建设,并完成了村级延伸。加强了对国家、省和金华市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环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3.着力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本年度对历年17件招投标文件进行了清理,全文保留11件、全文废止6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对所有呈报常务会议讨论决策的文件先由政府法制办进行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的甄别,并进行合法性前置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市政府名义发布的14件,市府办名义发布的3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人大及金华市政府报备。对全市92个行政合同进行了报备与监督管理。
4.着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规范重点领域执法。依据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综合执法改革,出台《东阳市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并落地实施。理顺法律关系,稳步推进横店镇相对集中执法权改革。今年以来,东阳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规范执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如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加强对国土、人力社保等涉及民生领域执法的监督检查和自查;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领域的违法案件等等。健全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评议机制。对所有行政机关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与抽查,对人力社保的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未存在不合格案卷。
5.着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本年度共组织四批次448人次的申领执法证件前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99%,居全省前列。共有177人初次申领了执法证,人员岗位变动进行证件变更的293人次,对各单位的执法证件管理人员进行业务轮训,首次对乡镇、街道、部门的持证率考核,从提升“执法人”业务水平入手倒逼执法水平的提升。
6.着力提升行政应诉能力。严格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按照《东阳市行政败诉案件通报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主观存在过错导致败诉的一起涉规划案件进行了追责。对年度败诉的9件败诉案件责令应诉单位剖析败诉原因。召开3次府院联席会议,政府与法院信息互通,建立裁判文书与复议文书互送机制,统一裁判标准共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7.着力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提升复议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本年度共收到复议申请5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90%,已结案50件。已结50件案件中维持14件,驳回10件,经协调争议解决撤回复议9件,不予受理25件,撤销1件,确认违法1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40件,听证率居金华市前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15件。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呈报上级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