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横店镇小城市培育发展,根据省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轮(2020—2022年)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横店镇前三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现就支持横店镇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扶持政策意见:
一、财政支持保障
1.建立促进横店镇经济持续、协调、有序、健康、快速发展,体现财政与事权相统一,完善“分类管理、划分收支、核定基数、超收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
2.健全完善相关税费返还机制。健全土地出让金返还机制,土地出让金扣除土地报批费用、耕地占补平衡费、剥离费等成本性支出及法定提留资金后,全额返还用于横店镇建设。相关部门收取的规费按规定用途优先安排用于横店镇建设。
3.按照省政府对小城市培育的考核奖励,市政府给予3:1奖励(省政府1,市政府3)。
4.建立横店镇内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市、镇共建共担机制。根据横店镇小城市培育试点情况及具体建设需求,提高建设项目投资倾斜力度。支持横店镇积极争取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在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园区建设等资金投向领域,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二、土地要素保障
1.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东阳市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存量消化配套新增指标),原则上每年安排20%用于横店小城市培育专项用地指标。再根据横店镇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横店镇小城市建设。
2.充分挖掘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包括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闲置用地、低效用地再开发等,保障小城市培育的用地需求。
3.充分考虑横店小城市培育发展需要,给予横店镇建设用地规划空间指标适当倾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优先考虑横店镇。
三、人才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