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教基〔2007〕25号
各乡镇中小学、直属学校(单位),局各科室:
2007年,我县将继续实行与新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6〕241号)及《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发〔2007〕2号),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洞头县200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各中小学、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好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