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教基〔2007〕21号
各中小学:
保证中小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是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为依法保障学生睡眠和体育锻炼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教基〔2006〕19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05〕36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确保中小学生睡眠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的通知》(温教发〔2007〕12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生的睡眠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进一步明确规定如下:
一、确保中小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各学校、各家长都应当真正提高对保证中小学生睡眠时间重要性的认识,正确认识和处理提高升学率与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关系。要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表,确保小学生每天有9小时以上、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的睡眠时间。
二、确保中小学生有充足的体育锻炼时间
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和“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新理念,认真落实洞头县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加大对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的落实力度,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掌握至少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好体育课,不随意增减课时;积极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乐于参加的体育活动;要建立完善学生体质监测体系和定期发布制度,努力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增进青少年体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三、加强教学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在校学习时间长、家庭作业多、课外“加班”忙是影响中小学生睡眠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的三大因素。为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教学规范化建设,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