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大委〔2015〕7号 签发人:李 毅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呈报《大门镇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自查自评工作总结》的报告
区法制办:
现将《大门镇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工作总结》予以呈报,请审阅。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0日
大门镇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
工 作 总 结
根据《2015年洞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洞政办发〔2015〕52号)要求,对照《洞头县2015年度街道(乡镇)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指标及赋分标准》,对我镇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分为100分。现将有关自查情况及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推行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它作为依法治镇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专题研究,精心部署,为法治大门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1.组织领导到位。及时调整了大门镇“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由镇党委书记李毅同志任组长,镇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和协调全镇法治政府工作。依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将廉洁行政贯彻到实处,加强纪律检查和行政规范管控,让廉政和法治细化到日常工作中,各社区、村居、镇机关各科室也把法治建设作为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措施来抓。
2.工作措施到位。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责任科室例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及时把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方案,镇政府制定了《大门镇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六城联创”等年度职责目标任务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当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来抓,当作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了对本镇范围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
(二)健全机制,强化学法
1.领导带头学习。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大门镇党委、政府组织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并分别于3月10日学习《五水共治》专题法律知识,6月23日学习《城乡规划法》,10月21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切实提高了镇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切实保障了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部分和市委作风建设“1+8”文件规定。
2.干部自觉学习。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制定《党委会学法制度》,采取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党委会集中学法,督促我镇机关干部加强学习,在全镇营造了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科室利用周三夜学,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按规定组织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参加考试22名人员如数通过,通过培训和考试,提升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镇本级与三大社区各配备1名法律顾问,并与25个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各村居法律顾问联系牌上墙。法律顾问为乡镇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