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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洞安监管〔2013〕16号
洞头县2013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计划
局各科室及大队、各街道(乡镇)安监中队,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应急救援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验证应急预案应对可能突发紧急情况的适应性,完善应急预案。根据温州市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两起煤矿事故救援情况的通报》(温安监管〔2013〕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洞头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培育应急救援队伍,提高人员的应急防范意识,确保在危机时刻圆满完成应急救援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为“平安洞头”建设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演练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提前策划,周密部署,并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救援工作机制,基本达到以下目标:继续整合资源组建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推进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海上施工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预计全年组建7支应急队伍。
三、演练计划
(一)应急演练周:为提高企业员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充分发挥事故救援预案的作用,结合今年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周活动,具体时间定在6月16-22日。
(二)演练计划安排:按照《洞头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洞政办发〔2012〕171号)、《洞头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洞政办发〔2012〕172号)等预案要求,由各有关单位按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县安监局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安全生产应急演练(6-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