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洞安监管〔2013〕43号
关于印发《瓯江口新区安监分局及洞头县安监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大队、中心),各街道乡镇安监中队:
为认真贯彻市安监局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部署,科学、有序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防汛防台工作,明确安监部门在防汛防台中的任务,督促指导工矿商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瓯江口新区安监分局及洞头县安监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安监局瓯江口新区分局 洞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瓯江口新区安监分局及洞头县安监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防汛防台工作,明确安监部门相关工作职责,督促提高工矿商贸企业应对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因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特编制瓯江口新区安监分局及洞头县安监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洞头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按照我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县企业开展防范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1.4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街道乡镇安监中队、相关企业认真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基础信息、应急专家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特别是重点监管的危化、矿山、烟花爆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补充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协调专业应急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及时高效地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险情、事故。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企业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瓯江口新区安监分局及县安监局成立企业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街道乡镇安监中队以及相关企业开展防范自然灾害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郑灵巧
副组长:徐国建、江济
成 员:庄海娟、甘淑谊、周苗苗、邱玉婵、林忠哲、林高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的防台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做好事故上报、情况汇总等组织协调工作。
成立检查督导组、应急管理组和后勤保障组3个工作组,推进防汛防台工作的落实。
检查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负责指导和督查各街道乡镇防汛防台工作,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物资储备,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企业进行通报和跟踪督促整改。指导企业落实自然灾害发生前、中、后安全措施。
应急管理组:由综合科负责,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动态,及时部署防汛防台工作;保持与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市安监局、街道乡镇安监中队的沟通联系,掌握企业基础信息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协调确认应急专家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利用信息平台发布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安全措施信息,开展对外防汛防台工作宣传报道,安排好本单位人员值班、物资供应、车辆保障等工作。
3 灾害分级与应急响应等级
参照《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对于洪涝台旱灾害的分级,分为特大(I级,红色)、重大(II级,橙色)、较大(III级,黄色)和一般(IV级,蓝色)洪涝台旱灾害。将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发布的灾害等级,作为企业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即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等级。
4 预防与预警
4.1 应急准备
(1)思想准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机关动员大会,增强做好相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分工、防范措施、工作纪律,制定24小时人员应急值守计划。
(2)组织准备:加强与街道乡镇安监中队防汛防台应急领导组织和企业、部门的沟通联动,落实各项应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宣传动员、预警预防、应急准备等工作;协调确认应急专家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3)工作准备:完善信息沟通渠道,与街道乡镇同步开展各项防范工作,督促企业特别是危化、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隐患的紧急排查,做好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安全评估,落实应对性措施。
(4)预案准备:根据灾情特点,熟悉重点企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内容。
(5)物资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区域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统计,建立紧急情况下的调用机制。承担区域专业应急救援任务的企业或单位,补充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有关企业要根据生产实际,配足相应的应急物资,做好清理使用和维护保养。
(6)通信准备:明确值班、值守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证信息实时畅通。
4.2 监督检查
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企业,是防汛防台工作的重点。各街道乡镇安监中队要及时完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风险监测、预防和评估,认真开展以“六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查措施)为主要内容的防汛防台专项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控、早整改。
要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的通知》(浙安监管应急〔2013〕35号)的要求,督促重点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生、自救互救能力;做好相关装置、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安全可靠和有效运行;明确重大危险源、危险装置等重点部位的责任人,强化领导带班、值班;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