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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洞安委办〔2013〕22号
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永嘉县乌牛街道安全生产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永嘉县乌牛街道安全生产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温安委办〔2013〕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健全基层安监机构和人员,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督促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温安委办〔2013〕21号
关于永嘉县乌牛街道安全生产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飞行检查的通知 》(温安委〔2013〕3号)要求, 4月19日,市安全生产飞行检查组对永嘉县乌牛街道辖区内的中国大亚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双贝鞋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及查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台账资料,发现存在诸多严重事故隐患(见附件1、2)。针对这些事故隐患,市安委办要求乌牛街道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