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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洞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洞安监管〔2013〕69号
转发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街道(乡镇)安监中队:
现将《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温安监管〔2013〕131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3〕152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街道(乡镇)安监中队认真组织好《意见》内容的宣传、贯彻,确保《意见》内容传达至本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并督促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以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简称“重点企业”)全面开展化工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企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
洞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温安监管〔2013〕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