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洞头县东屏镇委员会文件
东屏委〔2008〕8号
关于兑现2007年度各类优惠政策的决定
各村两委、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全镇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根据镇有关优惠政策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励、再立新功。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要学习典型,树立信心,努力工作,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一、工业工作先进
(一)实体型企业税收增长奖励:温州中城洞头分公司陈后柱奖励3000元,浙江三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金庆州、温州东启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陈集、浙江海蕴生物有限公司陈后山、洞头县华剑机电制造有限公司陈淑建各奖励2000元。
(二)集体闲散土地利用奖:后坑村村干部奖励1000元。
二、渔农业工作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