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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头县东屏镇委员会文件
东屏委[2003]84号
关于印发《东屏镇2003-2005年创建“无毒社区”
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村两委、镇属各单位:
《东屏镇2003-2005年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规划》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东屏镇委员会
东屏镇人民政府
2003年6月16日
东屏镇2003-2005年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规划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关于创建无毒社区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洞头县2003-2005年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规划》,结合我镇禁毒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禁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彻底根治毒害,实现“无毒”目标。
二、创建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创建范围。在创建工作中,对外来暂住的涉毒帮教对象以各村为主负责管理;对人户分离(指乡镇范围)的涉毒帮教对象,由镇禁毒办办理委托手续,委托居住地建立帮教组织落实尿检。并报县禁毒办备案。镇禁毒办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检查。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我镇、各村根据涉毒情况分为三类:
第一类:在册吸毒人数占常住人口0.5‰以下的村,包括尚未染毒村,开展“保、创无毒”活动。如大北岙村、大巨村、南策村、东岙顶村。
第二类:在册吸毒人数在5人以上的,上一年度新增吸毒人员绝对数在2人以上,或新增吸毒人员年度增长率在40%以上的;或毒情较为严重,禁毒基础工作薄弱,工作措施不落实的村,开展“创达标”活动。如后坑村。
第三类:除第一、二类以外的村,开展“创无毒”活动。
(二)工作目标。镇禁毒办要按照三个层次的划分标准,逐年进行检查考核。第一类开展“保、创无毒”活动的村到2003年底、2004年底、2005年底考核合格率均要达到85%以上;第二、三类开展“创达标”、“创无毒”活动的村到2003年底、2004年底、2005年底考核合格率均要达到60%、70%、85%以上。
三年创建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基本禁绝种、制毒活动;群众禁毒意识不断提高,新增吸毒人数大幅下降,复吸率大幅度下降,戒断巩固率逐年上升,脱毒人数与新增吸毒人数基本持平,多数村实现实有吸毒人数的零增长;贩毒等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力打击,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的蔓延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多数村不发生此类违法犯罪案件。
三、组织考核
(一)考核内容。
1.村两委重视禁毒工作,将其纳入重要的工作议程,禁毒机构健全、人员和经费落实,各项禁毒工作机制明确。
2、各村要开展创建工作,创建面达100%,没有发生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3.禁毒宣传工作做到经常性、针对性、有效性,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普遍增强。
4. 对辖区吸毒人员做到底数(新增数、复吸数)清、情况明、收戒率达到90%,确保本村无吸毒;戒毒出所人员接茬帮教工作健全。
5. 创建活动、帮教等有关禁毒工作档案、台帐等基础性工作要做到材料齐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