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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头县东屏镇委员会文件
东屏委[2003]82号
中共东屏镇委员会 东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屏镇禁毒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
通 知
各村两委、镇属各单位:
《东屏镇禁毒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东屏镇委员会
东屏镇人民政府
2003年6月16日
东屏镇禁毒工作奖励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镇禁毒部门和基层组织及人民群众的禁毒工作积极性,全面落实“四禁并举”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根据《浙江省禁毒条例》和洞头县《禁毒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禁毒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奖励范围及类别
第一条:镇、村禁毒工作人员在禁毒宣传、帮教、无毒社区创建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的。
第二条:人民群众在协助禁毒部门开展“四禁”工作中有重大作用和突出贡献的。
第三条:各村、禁毒成员单位在组织禁毒宣传、帮教转化、禁种锄除等方面成绩显著,属县、镇前列的,给予优秀禁毒组织奖。各村、禁毒成员单位在进行禁毒宣传方面成绩突出、显著的,给予禁毒工作宣传突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