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北委发〔2012〕40号
北岙街道党工委 北岙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强北岙街道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北岙街道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市、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效率”为主要内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机关管理,提升干部能力,强化监督机制,着力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努力营造务实、高效、公正的政务环境,为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街道全面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重点提高干部五种能力:
(一)学习能力
机关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注重学习与工作相结合,以学习激发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坚持学习制度,积极营造一种无处不学习、无时不学习、无人不学习的氛围,养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习惯。
(二)执行能力
机关干部积极维护街道工委、办事处政令畅通,认真执行街道办事处的决策、决定;服从分管领导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熟知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执行好规章制度。
(三)服务能力
机关干部不断提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主动简化群众办事手续,方便群众办事,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出现,真正做到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
(四)示范能力
机关干部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协作,维护团结,严于律己,勤勉尽职,进一步树立机关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五)创新能力
机关干部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工作有成果,得到上级部门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富有特色。
三、日常管理
(一)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
1、法定工作日,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守机关作息制度,每天上、下班要准时进行指纹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2、上、下班时间按照县政府统一规定执行,超过上班或提早下班规定的签到时间视为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视为事假,下午上班1点之后签到视为有效。周二下村日正常签到,党政办每月公布一次指纹考勤情况。
3、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岗者,凭书面手续经所在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考勤处方可离岗;来不及办理手续的,须按程序及时电话请假,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二)严格在岗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四条禁令”,即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中餐饮酒;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
2、上班时间到部门或下村居的,必须在导向牌上标明去向。街道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居或外出办事,须向所在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各办公室负责人下村居或外出办事,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副职领导下村居或外出办事,须向党政办告知去向。
3、开会期间手机应关机或调为振动档,如影响会议秩序的,给予口头批评。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
1、机关干部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请假半天,经所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1-3天(含3天),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街道党群副书记审批;4天以上,经街道党群副书记审核后,报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批。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按程序及时电话请假,事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交党政办变更考勤登记。未经请假而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2、病假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按审批权限报批。病情紧急无法事先请假者,须按程序及时电话请假,事后再补齐相应的手续。在批准假期内如期返回工作岗位者,应及时向值周领导销假;在批准的假期内不能如期返回,确有正当理由可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超假部分作旷工处理。
3、大专学历的自学考试或函授入学考试及职称考试,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学习,需提交街道党工委会研究决定。
4、探亲、结婚、生育、殡丧等请假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严格按程序报批。
(四)严格值班制度
1、街道机关值班工作纳入考勤。街道机关实行夜间值班、午间值班、双休日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值班安排由党政办负责落实,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人员必须记录值班情况并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出现险情应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值班人员无故不到者,按旷工论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严格办事制度
有以下违纪行为的机关干部将给予严厉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1、未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制的;
2、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生硬、举止粗鲁;
3、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
(六)严格督查奖惩制度
1、工作人员月迟到或早退1-3次,每次扣发5元;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10次,每次扣发10元;累计10次以上,每次扣发20元,并在全街道范围内通报批评一次。
2、防汛抗台、山林灭火、政策处理、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重要工作,经分管领导核实上报,无故缺勤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50元,并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