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北岙办发〔2012〕77号
北岙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北岙街道征兵工作激励机制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民兵连:
现将《北岙街道征兵工作激励机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武装 征兵 机制 通知
抄送:县征兵办。
北岙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印发
北岙街道征兵工作激励机制实施意见
为加强国防建设,确保街道办事处征集兵员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以及《洞头县征兵工作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决定实施如下征兵工作激励机制:
一、奖励规定
对完成征兵任务出色的村、居实施以下奖励:
(一)在征兵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积极,做出显著成绩,并受到市、县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街道办事处给予奖励,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
(二)在预征宣传、体检、政审等工作中,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群众反映好,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办事处给予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