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人劳社〔2010〕60号
关于开展2010年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03年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57号令)、《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办法》(浙人教〔2004〕250号)及《洞头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洞人劳社〔2009〕64号)精神,为解决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继续教育学分不足问题,经我局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决定在2010年开展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在职的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科目
专业类别 | 培训科目 |
行政管理类 | 《打造金牌团队执行力》或《跨部门沟通与协作》 |
经济管理类 | 《合同风险管理》 |
金融类 | 《金融监管政策》 |
三、培训方式
本次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集中面授。
四、组织安排
由县人事部门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具体委托县人才中介机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