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土资党委〔2007〕23号
关于开展“畅通政令”督查活动自查的
通 知
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畅通政令”督查活动的通知》(洞委办〔2007〕65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落实,确保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中心任务、重点工作进行对照检查,要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订计划、采取措施,认真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局长室协调解决,对拖而不办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落实自查任务
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根据任务分解表,对照内容和要求,就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认真填写自查表。
自查表在10月10日前报局监察室。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畅通政令”督查活动的完成,我局成立督查组,由郑华国任组长,蔡后团任副组长,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和自查情况的汇总上报。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畅通政令”自查活动的自查工作,对不履行自查工作职责,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自查工作任务的,要追究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责任,并按《洞头县国土资源局实施一次申告负责待岗制的暂行办法》处理。
附:洞头县国土资源局“畅通政令”活动自查表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工作目标 督查 通知
洞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8日印发
附件
洞头县国土资源局“畅通政令”督查活动自查表
|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和 要 求 | 进展情况及 存在问题 | 推进计划 (至11月底) | 责任 科室 | 责任 领导 |
| 1 | 招商引资 | 建立与招商引资任务直接挂钩的用地指标分配机制,做好用地规划与招商项目征地供地相衔接,高效办理征地供地相关手续。 | | | 用地科 | 王志敏 |
| 2 | 工业发展 | “双月攻坚”重点工业性项目:洞头华仪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洞头风电场工程,7月底完成政策处理及施工图设计(协助单位)。杨文工业区二期要基本完成管道沟槽及部分污水管道预埋施工(协助单位)。科技工业区要完成土石方开挖60万立方米(协助单位)。浙江华电能源有限公司二甲醚项目,六月份建成投产(牵头单位)。 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职责指标:1.完成南塘工业区土地利用功能调整;2.入园企业建设项目审批;3.选商引资工作;4.重点骨干企业、成长型企业当年供地率100%.;5.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运作及时办理供地手续。 | | | 用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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