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土资党委〔2007〕19号
洞头县国土资源局
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方案
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浙治贿﹝2007﹞1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以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本系统实际,精心部署,突出重点,深入查纠,分类处理。通过自查自纠使系统内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使广大干部职工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并针对工作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完善系统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预防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范围和重点为:一是土地出让,重点是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二是采矿权出让;三是项目发包,包括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基建工程项目等;四是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评估。
三、实施步骤
自查自纠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下旬)。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打消干部职工的思想顾虑,提高他们对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干部职工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中旬)。
1.开展调查摸底。查清不正当交易行为涉及的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查找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查找制度漏洞和缺失,分析不正当交易的表现形式,以及产生的原因和危害程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