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农林水〔2015〕59号
关于印发《洞头县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洞头县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洞头县农林水利局
洞头县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根据市农业局《2015年温州市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洞头县政府《洞头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安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农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农机事故万台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的总目标,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为促进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和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排查整治农业机械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等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机具,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脱保、安全防护装置不全、警示报警设施失灵、带“病”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超限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牌证、拼装改装和报废拖拉机上路等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及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排查治理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人员是否具有相关操作证件,农机具摆放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农机维修网点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非法拼装、改装等行为;农机经销商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三包服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农机驾驶培训机构是否按教育培训大纲开展驾驶员培训,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新购入农机具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等相关知识培训,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等是否仍符合培训要求、安全措施是否完善等问题。
(三)督查规范农机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和制度建设。重点督查农机监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登记、检验、考试、牌证管理、事故处理、事故统计报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职责;督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的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落实情况;规范各街道(乡镇)农机站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农机事故责任倒查及追究等制度建设。
三、方法步骤
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时间安排为5月至11月,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下旬)。各街道(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迅速部署落实。请于5月20日前将“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农机管理监理站。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9月)。各街道(乡镇)农机站要督促和指导本辖区农机维修网点、农机报废回收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结合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检查活动,针对履职情况开展自查,及时纠正工作中的漏洞。要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督促整改,严厉打击农机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检查督导阶段(10月)。各街道(乡镇)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法违纪者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农办(县农林水利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的进行督促,及时组织“回头看”;对拖拉机“三率”水平无明显改善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违规发放牌证、违反报废更新程序规定和谎报瞒报事故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各街道(乡镇)要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宣传和推广“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巩固“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效能、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打非治违”长期抓、隐患排查治理反复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二)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将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平安农机”创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农民信箱等媒体,加大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农机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形成行之有效的合力监督机制。
(三)密切配合,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沟通,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合力构建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机部门依法监管、各部门协作配合、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四)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要将“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层层落实。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请街道(乡镇)于11月30日前将“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以及相关数据统计表报县农机管理监理站,联系人:林培,联系电话:63482504。
“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数据统计表
项目 | | 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 农机安全生产宣教情况 | ||||||||||||||||||
执法行动(/其中开展联合执法) | 隐患排查(/已治理)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违法行为 | 违规发放牌证 | 未履行对强制报废拖拉机监管(通知公告等) | 农机事故处理不及时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151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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